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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连锁便利店将可卖乙类非处方药 各方说法不一

原标题:北京连锁便利店将可卖乙类非处方药 各方说法不一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卡拉)10月24日,针对北京连锁便利店今后可申请零售乙类非处方药这一政策,是否会对药店形成冲击,业内各方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

近日,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允许连锁便利店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引发业内关注。

米内网数据显示,2017年北京药品零售市场总规模约为105亿元(含非处方药),有5000余家零售药店。2017年北京便利店数量约为1500家左右,根据《措施》要求,未来三年,全市连锁便利店门店数量将达到6000家以上,原则上实现每个社区有两个连锁便利店的目标。

正方:很难与药店形成实质性竞争

益丰药房董秘王付国10月23日在e公司资本圈发文称,其实在过去的几年里,类似政策在其他地区(如上海、成都、莆田、广州等)都已经在运行,但实际上都没有做起来,非药店业态的零售店售药业务在品种齐全度、专业服务、联合用药、价格、医保支付等方面,很难与药店形成实质性竞争。

王付国指出,决定购药重要因素有“便利、专业、品齐、价格、支付”等,单靠部分乙类非处方药很难满足用药综合需求等,便利店在没有药师的情况下是很难提供专业的药事服务的。

新京报记者查询资料发现,2015年,福建省提出,允许具有24小时服务能力、门店较多的连锁便利店可以设置便民药柜,扩大便民消费。

2017年,沈阳公布《沈阳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以连锁或特许方式经营非药品的企业可以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专柜”。沈阳要求公司总部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的具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质量负责人,门店须至少配备1名药士(含中药士)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过药品监管部门60学时培训考试合格的营业人员。

反方:部分市场可能被便利店瓜分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传统的零售药店而言,在乙类非处方药销售领域,连锁便利店的加入势必将使其销售份额被分流。当下,消费者拿着处方到药店买药的习惯并未养成,原有市场份额可能被便利店部分瓜分。

“表面看影响有限,主要是中国药店的分级管理还没有在全国推开,一旦全面实施,OTC市场竞争将非常激烈。”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认为,对于传统药店而言,形势并不乐观。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2018年1月29日,《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三版发布,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将在全国推广。4月15日起,广东省已经正式实施药店分级管理政策。

史立臣指出,一旦药店分级管理全面实施,据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测算,最多只有1/5的药店可以达到3A级别,其余的A和2A级药店就只能卖非处方药。而从客流量来看,便利店的客流量要远远大于普通药店。一旦消费者养成了习惯在门口便利店顺手买乙类非处方药,就不会再往药店跑。“我认为药店分级正式实施后,普通的药店竞争不过便利店。”

编辑:戴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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