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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山村办案普法两兼顾

原标题:巡回法庭进山村办案普法两兼顾

9月5日上午10点多,坐落在大山里的垣曲县常家坪村村委会的院子里挤满了本村村民,火红的国徽、法徽及印有“垣曲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鲜红横幅,在绵绵的秋雨中格外耀眼。垣曲县法院历山法庭的法官、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从早上七点冒雨驱车60多公里的山路来到常家坪村,在村部前的大院里搭起了临时法庭,就因本村的一起林地承包合同而引发的纠纷案公开进行审理。

原告秦某某与垣曲县历山镇常家坪村村委会之间于2008年签订了溜溜山拍卖合同,2009年7月,国家林权改革时依法将合同变更为林地承包合同。按照国家林权改革的有关规定,原告应享有自2014年至今承包林地的国家补偿收益权,而被告以合同没有经过村民大会通过为由认为合同无效。

庭审中,法官引导双方就原告所述问题举证、质证、调查及法庭辩论。在经历了将近三个小时的庭审后,因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村民深有感触地说道:“在家门口就能看见法官开庭,大家都能感受到法庭的威严、法律和法官的严谨。旁听案件审理的同时也是一个学法的过程,法院以案说法,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令人印象深刻的普法课,而且这次开庭的内容是实实在在关系到我们老百姓的利益,通过旁听,我们也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了解,以后遇到相同的情况也就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通讯员靳彦 赵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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