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争民爆2018年Q3同比增收不增利,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净利变动幅度为-46.08%至-23.61% |新京报财讯
新京报快讯(记者 阎侠)10月22日晚间,高争民爆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与上年同期相比,高争民爆2018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有所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有所下降。
根据财报,2018年第三季度,高争民爆营业收入约为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751.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2484.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73%。
2018年年初至第三季度末,高争民爆营业收入约为2.5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467.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9.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4951.6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18%。
高争民爆方面表示,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6000万元至8500万元,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46.08%至-23.61%,而2017年高争民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28.49万元。
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高争民爆方面表示,一是产品降价导致营业收入和利润减少,2018年公司根据民爆市场供需情况,工业炸药销售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调了3000元/吨;从7月16日起,拉萨市的民爆炸药销售价格再下调3000元/吨,从而导致营业收入和利润大幅度减少。二是原材料采购成本持续上涨,导致利润减少,自2017年10月份以来,全国各地生产民爆物品所需原材料都呈上涨趋势,特别是硝酸铵等主要原材料,涨幅达10%以上(现多孔粒硝酸铵采购价1944元/吨、工业硝酸铵1700元/吨);另外包装材料,如纸箱上涨也较多,涨幅达60%以上。三是原材料运输费用大幅增加。四是区内直供政策的推行影响最大,个别大型用户单位直接从内地购买产品,直接导致民爆产品销售量下降。
另一方面,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高争民爆最近的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10月17日,高争民爆收到其控股股东高争集团的通知,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下发的《关于西藏国盛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西藏天路建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国有股权上划的通知》,西藏国盛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高争集团 100%国有股权将上划至自治区国资委持有。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西藏国盛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高争集团股权,由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这次股权划转完成之后,高争民爆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编辑:杨梓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