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骏集团再获银行最多3.9亿港元定期贷款 |新京报房产
新京报快讯(记者 徐倩)今天(10月22日)上午,中骏集团发布公告称,接纳一间银行提供的最多3.9亿港元的定期贷款,拟用于集团现有融资债务再融资及应付一般企业资金需求,自首次提款日期起计为期36个月。
同时,中骏集团向该银行承诺,黄朝阳在融资期间须继续担任中骏集团董事会主席,其本人和家庭成员必须为公司唯一最大股东以及必须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至少40%的实益股权权益及对本公司的维持管理控制权。
今年以来,黄朝阳已连续三次进行股票增持,最近一次在今年6月份,增持后持股比例增为52.33%。
据悉,中骏集团由黄朝阳在1987年创立于福建,自去年起总部移到上海。近年来,中骏集团销售额快速增长。今年前9月,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335.32亿元,同比增长45%。此前,中骏集团曾表示,2020年要实现千亿销售目标。
编辑:马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