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水: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纪办发〔2018〕8号)和《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行动实施方案》(浙纪办发〔2018〕6号)文件的部署要求,为推动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高质量谱写“八八战略”丽水新篇章,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10月17日,丽水市纪委下发《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决定,自今年10月份起,在丽水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行动。
《通知》指出,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坚持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坚持督促推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与自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相结合,坚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结合,坚持抓“关键少数”与抓“最大多数”相结合,精准发力,持续发力,确保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通知》明确,要对照上级明确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个方面12类问题,突出“十项措施”精准发力。一是突出责任落实,要将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重要内容;二是突出舆论监督,通过开设专栏、暗访督察、曝光典型问题等形式,为专项整治营造声势和氛围;三是突出重点整治,紧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思想政治和机关党建、舆论宣传、民生、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统计等10个重点领域,梳理排查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四是突出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精准施策,重点治理对待改革阳奉阴违、执行政策打折变通、服务基层拖拉推诿、改善民生敷衍了事等突出问题;五是突出巡察监督,探索运用机动式、点穴式巡察等方式,督促有关问题整改;六是突出一线访谈,通过暗访办事窗口(基层站所),抽访百名村(社区)书记、百名企业负责人和千名群众,了解掌握干部群众诉求;七是突出社会评价,通过组织生活会、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性地评价,针对问题采取教育谈话等多种措施确保逐条整改到位;八是突出问责通报,选出50个左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典型性的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加大以案释纪力度,通报曝光一批负面典型案例,严明纪律规矩,形成持续震慑;九是突出制度完善,督促责任单位倒查问题,找准症结,举一反三,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土壤的长效机制;十是突出带头示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查摆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先行动、作表率,认真落实省纪委“三排查三纠正三追责”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集中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将“丽水之干”付诸集中整治的实际行动中。要坚持政治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发力、上下联动,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以雷霆之势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出重拳、下猛药,不断把螺丝拧得更紧、把工作做得更实,坚决打赢作风建设的攻坚战、持久战,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好转。(丽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