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家:湘煤集团原董事长被判9年后称量刑过重、不构成贪污 湖南高院驳回上诉 波及上市公司黑金时代 | 新京报财讯
新京报快讯(记者 )在一审被判9年之后,湘煤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覃道雄提出上诉。
10月21日,新京报记者获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新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覃道雄,男,1957年7月生,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湘煤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黑金时代)原董事长。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于2016年7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2日被逮捕。现押湖南省岳阳县看守所。
今年5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被告人覃道雄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覃道雄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覃道雄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二、对被告人覃道雄犯罪所得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二百一十三万三千零七十一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后,覃道雄上诉及其辩护人辩护提出:1.原判认定覃道雄收受他人贿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受贿犯罪已过追诉期限不应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适用法律错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量刑过重;2.原判认定覃道雄贪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其不构成贪污罪。
根据法院查明,2006年至2016年,上诉人覃道雄利用其担任湘煤集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裁和黑金时代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人事安排、工程发包、工程款支付、企业改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许某1多次收受任某1、陈某2、李某4等人给予的财物、代为支付的各项费用等,价值共计人民币207.7528万元。
比如,2010年至2013年,覃道雄利用其担任湘煤集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裁和黑金时代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下属陈某2在人事安排、企业改制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先后多次收受陈某2给予的财物、代为支付的旅游费用等价值共计人民币49.3227万元。其中,2011年6月份去山西五台山为其去世的儿子覃耘超度亡灵,向陈某2要了10万元人民币给了五台山的大师。
此外,2008年3月,被告人覃道雄在未经湘煤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私自同意集团下属子公司湘能公司收购长田煤矿。湘能公司与长田煤矿业主签订正式收购协议后,长田煤矿未能在协议约定时间内过户至湘能公司名下并办理扩界扩能手续。期间,覃道雄未督促湘能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挽回损失,共计致使人民币10129.44万元的国家利益遭受大损失。
据介绍,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湘煤集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大型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是全国煤炭50强企业,是省政府确定的全省能源保障主平台和重点支持加快发展的企业。公司于2006年6月19日挂牌成立,现旗下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37家。地跨湖南、贵州、新疆三省(区),拥有煤矿总数60个,总设计生产能力3000万吨/年。
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整合优质原煤资产,于2009年6月发起设立的以上市为目的的股份公司。黑金时代也卷入到覃道雄的案件中。
根据覃道雄的供述:其多次收受黑金时代副总经理、周源山煤矿矿长李某4的财物。
李某4的证言显示:其为了获得覃道雄的重视和提拔,自2007年春节开始,每年春节、端午、中秋、以及覃道雄生日和搬家时,都会去看望和感谢覃道雄。
许某1的证言显示:2007年春节、端午、中秋以及覃道雄过生日,李某4每次都送了3000元;2008、2009年春节、端午、中秋节,李某4每次送5000元;2010年春节、端午、中秋,李某4每次送6000元。2011年到2015年,李某4每年春节都送8000元,端午、中秋每次送6000元。2016年春节,李某4等人开车到覃道雄石门老家拜年,给两个孩子准备了红包,每个2000元,共计4000元。
编辑:艾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