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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中小学“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

原标题:我省实施中小学“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我省中小学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我省出台中小学“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计划在全省中小学一线在职教师中遴选培养千名龙江骨干教师、百名龙江卓越教师和十名龙江教育家型教师。

此次遴选分为龙江骨干教师、龙江卓越教师、龙江教育家型教师三种类型,获选教师将获得相关荣誉称号,并在职称评定及模范评选工作中优先推荐。此次遴选范围为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一线任课教师,条件同等情况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四有”好老师、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优先。此外,龙江骨干教师和龙江卓越教师需为副高职以上职称,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中级,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龙江教育家型教师需为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或享受省政府、国务院特贴、获得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之一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类教师实行分层培养,培养期内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目标方可获得结业证书,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此外,名师培养工程的整个过程还将实施信息化管理,建立个人信息化培养档案,全程记录跟踪。龙江卓越教师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教师工作坊将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其承担的教改实验和教学指导任务,可适当计算工作量。龙江教育家型教师所在学校(单位)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其发挥“领头雁”“教育专家”示范引领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作者:付宇 衣春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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