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认真贯彻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安徽省机构改革方案》主要精神 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房峰辉严重违纪违法案及其教训的通报》
10月19日上午,省委书记李锦斌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贯彻落实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安徽省机构改革方案》主要精神的情况汇报,讨论通过《安徽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房峰辉严重违纪违法案及其教训的通报》,研究我省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为我们推进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正式批准我省改革方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徽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组织实施阶段。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推进机构改革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高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推动改革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的重要试金石,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深做实机构改革工作,着力构建和发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新优势。要突出重点,切实明确深化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注重先立后破,有序推动领导班子到位,有序推进新组建部门挂牌,有序开展人员划转,着力把机构组建好;注重协同高效,强化职能整合,强化权责一致,强化总量控制,推动机构职责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着力把职责优化好;注重联动协同,统筹日常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老机构工作与新机构工作、省级机构改革与市县机构改革工作,增强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着力把工作衔接好。要稳妥操作,切实抓好深化机构改革的具体实施。动员阶段要精心部署,打响改革“发令枪”,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实施阶段要周密组织,把握改革“优先序”,围绕机构组建、人员划转、“三定”规定制定等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统筹改革步骤和推进节奏;验收阶段要坚持标准,落好改革“收官子”,强化督查指导,做到跑表计时、到点验收。要加强领导,切实保障深化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压实改革责任,严明改革纪律,汇聚改革合力,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我省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指出,房峰辉案是一起特别严重的高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极大损害了党和军队的声誉,严重玷污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性质极其恶劣。中央严肃查处房峰辉违纪违法问题,是全面彻底肃清郭伯雄、徐才厚流毒影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力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的政治信念,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维护党纪军纪国法、严厉惩治腐败的政治担当,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勇于刮骨疗毒、彻底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安徽省委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坚决贯彻通报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牢“四个意识”,按照中央要求和通报精神,以房峰辉为反面教材,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定“讲政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纪律,强化组织原则,坚决做到省委提出的“五个纯粹”,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强党性”,以强筋补钙铸牢忠诚之魂,以理论学习修炼忠诚之心,以实际行动诠释忠诚之志,始终做到与党同心同德、对党绝对忠诚。要坚定“守规矩”,公正用权不偏颇,谨慎用权不任性,依法用权不逾矩,始终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党奉献、为民谋利上。要坚定“立政德”,常修为政之德,恪尽为民之责,多积尺寸之功,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清廉本色。要坚定“反腐败”,加强纪律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反腐肃贪,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通讯员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