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受贿1.26亿的副部级高官出庭受审,落马前一年就曾被行政警告
10月18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受贿一案。至此,这名在2017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的副部级大员,终于走上了法律的审判台。在庭审的最后,张杰辉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而他的腐败行迹,也终于在公诉人的指控下大白于世。
庭审过程之中,最令人震撼的细节,就是张杰辉的受贿数额。根据指控,张杰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997676.5元。只要数数小数点前数字的位数,就会发现这一金额高达人民币1.26亿元。而最近一段时间里,庭审贪官涉案数额过亿的案例,恐怕屈指可数。
张杰辉非法敛财的方法,倒也没什么新鲜的地方,无非就是利用自己在企业发展、获取贷款、企业收购、项目用地审批和职务晋升等领域的影响力待价而沽,换取金钱而已。但是,能够以此聚敛如此巨大的财富,说明他极其精于此道。
值得注意的是,在检方的指控当中,他的腐败行为横跨辽宁、河北两省,时间跨越了他前后担任的四个职务。据指控,他在担任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鞍山市委书记、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及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时,都有职务犯罪行为,这说明此人可谓是贪官界的“老手”,并且在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最终害人害己,身陷囹圄。
说起张杰辉的落马经过,倒是有一件事不得不提。事实上,早在落马之前一年,张杰辉就已经因为失职而遭遇过行政警告的严厉处分。2016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国务院关于江苏华达钢铁有限公司和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的汇报。针对调查发现的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钢铁项目,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和严厉问责,给予时任河北省副省长张杰辉行政警告处分,不久之后,张杰辉便改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没想到,接受行政处分之后,张杰辉竟然在新职位上依然肆意妄为。结果,就在他接受行政处分行将届满一年之际,2017年12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通报了张杰辉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的消息。
2018年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杰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张杰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毫无党员意识,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特权思想严重,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违反组织纪律,为提任副省级领导干部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且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长期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投资并长期持有上市公司法人股,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如此严重的问题,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张杰辉其人可谓“五毒俱全”。更荒谬的是,这样一名副部级高官,竟然在遭遇处分之后完全不知收敛,令人气愤的同时也令人费解。今天,面对法律的审判,他的忏悔为时已晚,但他的的经历,应该成为广大干部的一面镜鉴。
(资料来源:山西高院微信公号、新华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撰文 / 杨鑫宇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