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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共有产权房首付降至不低于个人出资总额的30%

原标题:福州共有产权房首付降至不低于个人出资总额的30% |新京报房产

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建)今天(10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该市房管局会同建设银行、海峡银行等金融机构深入研究共有产权住房个人首付比例问题,经过多次磋商研究决定,个人首付比例由原先的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个人出资购房总额的30%。

据了解,今年8月,福州市推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准入工作,2018年计划分三期推出共有产权住房1000套,首批可申请的房源合计893套,其中金城新榕湾现房393套,销售均价29200元/平方米,金山鹏宇地块期房500套,销售均价28100元/平方米,以90平方米以下的刚需户型为主。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持有60%产权份额,剩余40%份额由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代持。

值得注意的是,福州购买此类共有产权方式与北京有所不同。福州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解释称:“比如,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购房者出资总额=共有产权房单价x100平方米x60%(个人所占产权份额)。”而在北京,以延庆某共有产权房项目为例,项目销售均价含全装修费用18000元/平方米(低于市场价),若买一套100平米户型住房,购房者出资总额=18000元/平方米x100平方米,但所获得产权份额为公告中约定的65%。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该政策还不能理解为救市政策,但有提振此类物业交易的效应。

编辑:杨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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