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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中省长陈国强副省长在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会暨关中地区“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推进会上的讲话

原标题:刘国中省长陈国强副省长在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会暨关中地区“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推进会上的讲话

刘国中省长的讲话

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9月29日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关中地区“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刚才,梁桂同志通报了全省1-9月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国强同志部署了相关工作,西安、咸阳、渭南三市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环保厅,以及“一市一策”科研团队代表作了发言,谈得都很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落实好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是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对我省而言,由于地理、气象条件特殊,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区域在关中、关键时段在秋冬季,只有牢牢抓住这两个关键,才能持续推进大气质量改善。从当前情况看,工作总体上面临着责任重大、形势严峻、压力逼人的态势,必须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一是责任重大。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党中央决策部署,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所在,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关中地区所处的汾渭平原,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主战场之一。党中央作出了成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重要部署,由和平书记担任协作小组组长,这是党中央对陕西的信任,更是我们必须挑起的责任重担。国庆节前,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在西安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平书记对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作了部署,李干杰部长强调了重点工作。我们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坚决把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扛在肩上,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得到强有力的贯彻执行。

二是形势严峻。从数据看,今年1-8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9%,关中5个设区市同比下降10.4%,降幅远不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我省PM2.5浓度绝对值高于全国25.6个百分点,关中地区高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7个百分点。咸阳、西安、渭南的空气质量在较长时间内处于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的后20名。这些,充分说明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不仅直接影响群众的身心健康,也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必须毫不动摇实施铁腕整治。

三是压力逼人。今年国家对我省大气质量考核的约束性指标有两项:平均优良天数要达到279天,PM2.5平均浓度要在51微克/立方米以下。截止到9月底,国家考核的10个设区市平均优良天数为191.7天,距任务目标还有87.3天的差距,而从10月1日算起,今年总共只剩余92天,且大部分处在采暖季。当前,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距限定目标只有5微克的容量。如果在采暖季出现十几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年PM2.5平均浓度水平就可能突破约束上限。近期,生态环境部正在我省进行督查,中央环保督察组也即将开展“回头看”。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充分认识到严峻的形势,抢抓时间、传导压力,强力推进各项防治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工作措施,扎实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各项部署

关于秋冬季攻坚行动的具体任务,国强同志已经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也即将出台,各地要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着重强调几个方面。

一是要积极作为、主动治理。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肯下功夫、真抓实干,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就一定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大气污染治理上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坚决突破地方和部门的局部利益、敢于摒弃短期利益,宁愿在发展上适当稳一点,也不能再继续破坏大气环境。应该说,通过过去一个时期的铁腕治理,各地各部门在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的认识上已经基本到位,下一步的关键就在于真干、苦干、实干。要在制定方案、提出措施前摸清吃透实际情况,逐地域、逐行业、逐企业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排污染排放状况,明确每个具体污染源,形成详尽台账,把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做深。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大气污染防治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制定差异化政策措施,把握好工作策略、工作标准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进。特别要强调的是,工作中要克服急躁情绪和短期行为,做到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务求实效,决不能简单粗暴搞一关了之、一禁了之等“一刀切”。

二是要遵循规律、科学治理。要学习借鉴京津冀地区精细防治措施,以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积极配合“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努力将治理措施向源头拓展、向深层次延伸,不断提高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要聚焦工业、服务业“散乱污”企业整治,进一步完善认定标准,深入实施拉网式排查,制定明确、具体、针对性强的整治措施。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治理有望且有治理意愿的企业,要兼顾源头技术改造、生产设备提升和末端环保治理,鼓励升级改造;对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但属于特色产业或有望实现产业聚集的企业,要创造条件整合搬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治理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取缔。要着力抓好散煤治理,不仅要控制散煤的生产交易,更重要的是做好散煤替代工作。各地要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加强供热供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地热能开采力度,全面推进散煤替代进度。工作中要注意把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前提,对于未落实气源电源、不具备供气供电条件的,原有供暖取暖设施不得先行拆除。要强力推进“油、路、车”管理,实施清洁油品、清洁运输和清洁柴油车行动,严厉打击查处“黑加油站点”,坚决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下茬治理机动车超标排放,维护好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加大铁路专用线建设投入,加快煤矿、电力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增强铁路运输能力,减少货物公路运输量。抓好老旧机动车拆解,扩大公交市政等领域新能源车替换规模,着力减少移动源污染。同时,要统筹抓好扬尘综合治理、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秸秆露天禁烧等工作。

三是要严格监管、依法治理。汾渭平原首轮督察中发现的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工业企业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等问题,暴露出我们在环境监管执法方面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必须深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我省条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卫蓝天。要严厉打击企业偷排偷放、超排超放等行为,严厉惩处任性违法、屡查屡犯、弄虚作假、拒不纠正、虚假整改等问题,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处罚手段,大幅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始终保持铁腕执法、有案必查、违法必究高压态势。要全面夯实监管基础,加快建设生态环境部划定的重点监控网格,提高监测站标准化程度,全面完成关中地区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尽快建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网络和在线监测系统。有条件的地区要在生态环境部划定的重点网格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网格,打造报警信息实时推送、网格监督员及时查处、处理结果按时反馈的工作闭环,真正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要健全监管制度体系,严格我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抓紧完善各类排放和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深入实施排污许可制管理,落实企业排污信息公开和黑名单等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要实行信息曝光和有奖举报,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四是要共治共享、协同治理。秋冬季攻坚行动是一项系统性区域性工程,要进一步拓宽地市间协作领域和协作方式,加快实现关中地区规划、标准、环评、监测、执法一体化,在此基础上密切同兄弟省份的沟通联系,共同把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引向深入。要进一步推动跨区域跨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减排对策研究和治理任务协调对接,推进环保、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异地交叉执法,做好重点污染区域、主要传输通道和相互影响区域的防治工作。要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加快构建高效统一的应急联动体系。尤其要注重发挥西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作用,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工作,加大区域内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准确落实错峰生产等制度措施,提高区域应对突发天气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会商制度,对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研判,对大气污染源、空气质量监测、气象信息等数据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坚实数据保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打赢蓝天保卫战和秋冬季攻坚战是对全省各级政府治理能力的考验,也是对各级干部责任担当的检验,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决心,真抓、实抓、细抓,坚决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夯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责任主体,要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上手、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到县区、到乡镇,把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科学安排指标进度。对于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要在抓早上下功夫,计划早下达、项目早安排、措施早见效。要在抓细上做文章,既要有“路线图”,还要有“施工图”“进度表”,进度不力的要发“督办单”。要在支持上见实效,加大本级财政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散煤治理、“散乱污”整治、高排放车辆淘汰和改造等领域,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二要严格考核问责。坚持重考核、严问责,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各市每月5日前要将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向省政府报告,省上将对各地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日公布、月调度、月排名、季考核,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县区下发预警通知。去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行了量化刚性问责,效果非常明显,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认可,我省去年底也出台了问责暂行规定。要借鉴京津冀做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并深入实施量化问责,尤其要加大对“一把手”的问责力度,切实传导工作压力。

三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及时公开空气质量和环境污染信息,定期通报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畅通公众监督渠道。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主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齐心协力保卫蓝天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大气污染防治事关全省追赶超越发展大局,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山青、天蓝、水碧、土净的美丽陕西作出新的贡献!

陈国强副省长的讲话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暨关中地区“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会儿,国中省长还要作讲话,我们共同抓好落实。

今年1至9月,10个设区市PM2.5浓度均值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全国其他重点区域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省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运输结构偏公路,关中地形不利污染物扩散。要实现关中地区到明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以上的任务,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散煤治理力度

一要坚持因地制宜。河北等地的实践表明,散煤治理是大幅度改善空气质量的有效途径。各市要全面推进散煤替代进度,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今年,我们把煤炭削减作为治理大气污染的重点,全年计划削减煤炭500万吨。电力行业和规上工业煤炭削减目前正按计划推进,但散煤治理工作起步晚、进展慢。根据攻坚方案要求,10月底前,我省要完成散煤替代70.7万户。截至8月底,全省完成散煤替代仅41.18万户,占总任务量的58.3%,除宝鸡完成87.1%外,其余7市(区)完成率均不足60%,其中咸阳仅完成39.6%,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务必要加大力度,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整区域推进,不折不扣完成散煤替代任务。

二要强化三大保障。在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上,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做好气源、电源等清洁能源保障工作,气源电源重点向大气污染严重地区倾斜,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城市上风向区域散煤治理。燃气、电源供应企业要确保采暖季节气压、电压稳定。在人才技术保障上,要充分发挥专家人才作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区县、乡镇为单元,采取综合措施,整县整村推进。在资金投入保障上,各市(区)要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优化投入结构,将大气污染治理资金向散煤治理倾斜。西安、咸阳要用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确保高质量完成散煤替代任务;关中其余各市要积极筹措资金,不折不扣地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要加强联合管控。环保部门要组织各市(区)开展交叉检查,互查互评、互相监督,发现的问题纳入省级环保督察问题进行整改。相关部门要联动配合,严把散煤质量关,发改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协调行动,建立煤炭专营市场网,组织有资质的煤炭经营企业集中入驻市场经营,相关主管部门要设立煤炭运输固定检查点,对煤炭专营市场实行24小时驻厂监管。要严格执行《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和《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用煤标准。环保、质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燃煤小锅炉的排查整治,发现一个拆除一个。要巩固整村推进成效,强化村委会环保职责,鼓励群众有奖举报,组织专人巡查,坚决禁止已经实施清洁改造的农户重新使用燃煤。

二、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

一要明确整治目的。京津冀地区的实践表明,整治“散乱污”企业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效果显著,据卫星遥感评估结果显示,对PM2.5浓度下降贡献率达30%左右。整治无证生产、无治污设施、污染环境且市场和经济价值不大的“散乱污”企业,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解决市场中“劣币驱逐良币”问题。可以促使优势产业聚集度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倒逼产业集群向中高端迈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二要加大排查整治。去年以来,省工信厅牵头排查出“散乱污”企业29213家,完成整治7477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环保督察发现,仍有部分“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因此一定要下大力气啃下这块硬骨头。各地要切实转变观念,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作为改善环境、加快发展、转换动能、改善民生的重大机遇,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要避免简单“一刀切”,根据整治类型进行分类处置。要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三要突出整治重点。牢牢把握“污”这个核心要素,重点整治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机械加工、塑料、铸造、木材加工、石灰窑、砖瓦窑、耐火材料、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石材加工和涉及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各种煤炭、物料等堆场。属于升级改造类的,要通过监测验收,由工信、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完善手续、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营;属于整合搬迁类的,各地要确定可搬入的工业园区或工业聚集区,做好园区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并依法依规为入园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属于关停取缔类的,坚决做到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三、统筹“油、路、车”管理

一要统筹抓好清洁油品供应管理。省商务厅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环保、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尽快制定陕、晋、豫三省“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行动方案,制定出台清洁油品供应管理办法。要以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叉地带为重点,以超标重型柴油车、企业自备油罐、重型柴油车集中通行路线为突破口,上下联动掌握线索、开展部门协作行动,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坚决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

二要统筹抓好清洁运输。西安市、咸阳市和西咸新区要尽快启动实施过境货运车辆避让西安绕城高速方案,引导车辆从西咸北环线等线路分流,各相关市(区)要全力以赴做好配合。省交通厅要落实好绕城车辆过路费优惠政策。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等部门要联合行动,确保过境西安车辆有效绕行分流。各市要引导工矿企业加大铁路专用线建设投入,加快煤矿、电力、钢铁、焦化、有色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增强铁路运输能力。省发改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环保厅、财政厅参与,充分发挥已有铁路专用线作用,推动铁路物流企业与煤炭、矿石、钢铁等大客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大幅减少货物公路运输量。

三要统筹抓好老旧机动车淘汰拆解工作。省政府印发了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及淘汰更新补助管理办法,通过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措施加快淘汰老旧车辆,今年全省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3.3万辆、老旧燃气车0.6万辆。各市(区)要抓好落实,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做好工作指导,商务部门要强化拆解企业监管,配备全程监控设备,实行车辆拆解过程影像化管理,并给予拆解企业适当补贴。

四、加强综合整治

一要严格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大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行动,以4662家涉气工业污染源为重点,切实加大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行为执法力度。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采取处罚、停产、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扎实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整治。要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化工为重点,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改造任务。西安等5市(区)已确定的23家需搬迁企业,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搬迁。还未制定退出工作方案的咸阳等3市(区),要尽快梳理出名单,制定搬迁方案,迅速实施搬迁。要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重点针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行业和燃煤锅炉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实施深度治理。

二要推进扬尘治理。10月底前,关中各市(区)要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健全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要高度重视关中各市(区)重点区域降尘考核,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的露天矿山,采取停产整治、依法关闭等措施,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国土部门要做好监督指导。切实做好秸秆焚烧治理工作,各级政府是秸秆禁烧的主体责任,要坚持疏堵结合,坚决杜绝秸秆露天燃烧。发改、农业部门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指导工作。

三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要把握好采暖季错峰生产原则,发挥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协作机制,首先调控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城市建成区高污染企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企业可不予限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产业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错峰生产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先后错峰生产的排序。错峰生产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要基本抵消取暖新增排放量。要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各市(区)要针对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应急预案;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除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车辆外,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减少排放污染。

五、推进科学治霾

一要发挥“一市一策”驻点专家作用。各市要做好驻点专家保障工作,成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要为驻点跟踪研究提供必要的办公与实验条件,设立专门的驻点跟踪研究办公室,落实工作经费。对工作组提出的建议要高度重视、认真吸纳,主动邀请工作组成员参与政府决策。省环保厅要积极支持协调跟踪研究工作,对各市(区)驻点跟踪研究工作进行日常调度和监督管理。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要聚焦解决各地大气污染治理实际需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将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高度融合,立足解决各市政府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服务科学决策。目前,渭南市已经召开了跟踪研究工作启动会,其余各市(区)要加快进度,10月底前全部完成启动工作。

二要提升监测装备水平。强化监测站标准化建设,12月底前,各县区要全面建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要加强高新区等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市、县、区要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加快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进度,关中六市两区今年必须完成建设任务。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11月底前,各市(区)要完成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排查工作,与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砖瓦企业和每小时3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一起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推进钢铁等重点企业厂区和石化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工作,加快关中平原红外视频监测网点建设,集成空气质量监测网、颗粒物组分网、污染源在线监测网、卫星等,建立空天地一体化综合观测网,实现大气环境多源数据综合管理业务化。

三要保证监控数据真实准确。要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确保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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