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督察组:宁夏经信委以环保“背锅” 试图推脱责任 影响十分恶劣
新京报快讯(记者邓琦 实习生张金磊)中央环保督察组今日正式向宁夏反馈“回头看”以及专项督察意见,并同步发布了两个典型案例。
“回头看”发现,2017年9月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多次向自治区政府汇报称,环境保护督察、重污染天气应对、错峰生产等工作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将生态环境保护视作经济增长的负担,将发展与保护对立起来,与中央要求背道而驰。
将医药行业增加值下降归结为“受环保督察影响”
自2017年9月起,自治区经信委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时,多次将医药行业增加值下降归结为“受环境保护督察影响”。但督察发现,宁夏自治区一些医药企业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十分强烈,本应被严肃查处,彻底整改,但是自治区经信委仍为其停产整治找理由。永宁县泰瑞、启元等制药企业异味扰民问题在2016年就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督办,直至此次“回头看”仍未整改到位。
2017年11月,为落实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区经信委和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关于2017—2018年采暖期部分工业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但是仅仅过去40天,经信委就向自治区政府汇报称,2018年一季度若是继续执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措施,将严重影响全年工业增长目标完成。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视作影响工业增长的“拦路虎”,致使多次被通报的太沙工业园区绿源恒活性炭有限公司等未完成环保整治的企业趁机复工。
数据核算严重不实
督察组通报,2018年6月15日,经信委在自治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再次汇报指出:全区因环境保护整治停产、限产企业106户,影响全区增速4个百分点。
经查,经信委提出的全区因环境保护整治停限产企业106户,减少产值50亿元以上等数据,仅是通过各种渠道简单调度获得,未深入企业核实相关情况。106户停限产企业中,实际有52户受市场波动原因造成,其余54户企业虽然有因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而停产限产的原因,但经进一步核实,主要还是市场原因造成的。如,被经信委列入环保治理停产名单中的宁夏光华活性炭有限公司贺兰活性炭厂2018年1至5月均正常生产,工业总产值为2317.6万元;被列入环保限产的银川兄弟彩兴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1至4月工业总产值13024万元,同比下降1439万元,但是企业称是由于市场价格原因,而非环保限产原因。
督察组认为,自治区经信委承担研究拟订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职能职责,却将环保整治视作全区经济增速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严重,特别是通过环保“背锅”,试图推脱自身责任、干扰政府决策,影响十分恶劣。
编辑:刘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