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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保外就医被拒”续:第三方病情诊断出炉,狱方认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

原标题:“八旬老太保外就医被拒”续:第三方病情诊断出炉,狱方认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

新京报快讯(记者段睿超 杨浩林)10月18日,“八旬老太保外就医被拒”当事人李淑贤的女儿被河北省女子监狱告知,狱方委托河北省人民医院为李淑贤做的病情诊断已在10月10日出炉,但狱方认为上述诊断结论不符合办理保外就医的相关规定。

“河北省女子监狱刑罚执行科的工作人员电话里说,诊断结论为:1、高血压病:高血压1级(高危),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的第四款规定;2、冠心病:诊断为心律失常,但未达到严重心律失常程度,目前病情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第二款的专业技术标准内容。”关桂侠向新京报记者转述称,狱方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称,暂时不能因病为李淑贤办理保外就医。

依据司法部2014年发布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高血压病达到很高危程度的,严重心律失常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此外,从2017年底李淑贤入狱后第一次腰部骨折起,其家属就认为李淑贤行动、洗漱等方面生活不能自理,并提交过“因生活不能自理办理保外就医的申请”。

依据2014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等5部委共同制定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65周岁以上的罪犯,“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中“有一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即可视为生活不能自理”。

对此,上述监狱方面负责人称,因李淑贤仍在观察治疗中,还需六个月以上的观察治疗期,暂时也无法办理。

关桂侠告诉新京报记者,狱方表示,由于李淑贤年龄太大,身体状况可能随时变化,“现在不能办理保外就医,也许过几个月根据病情发展,再次去鉴定,说不定就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了。”

1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致电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对方称并不了解这个消息,“需要核实。”

李淑贤的代理律师张进华称,他已获悉此事,“我们希望监狱能出具书面答复,但被对方告知‘只能电话告知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决定,但没有义务出具书面答复’,只是说可以去医院看病志。”

关桂侠表示,这几天她便会前往监狱,“去复印诊断书,也会继续为母亲申请保外就医。”

编辑:杨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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