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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原标题:儋州: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儋州市纪委对四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这四起典型案例是:

一、市政务管理处办事员羊盛秀违规重复领取误餐补助问题。2014年9月,市政务管理处办事员羊盛秀参加市农村危房改造核查鉴定、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此间,羊盛秀在同一时间段即填报去王五镇和海头镇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误餐补贴,又重复填报到中和镇和王五镇开展该项工作的误餐补贴,重复报销误餐补贴24天,每天补助80元,共计192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羊盛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款1920元被收缴国库。

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兼市教育局扶贫办主任黎圣君、市教育局扶贫办副主任许惠浩在2016年贫困学生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中存在不正确履职问题。在开展2016年度贫困学生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中,许惠浩作为经办人、黎圣君作为稽核人不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对收集的贫困学生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就签名同意将补贴发放名单上报审批,致使2016度贫困学生生活补贴多发、少发和未发贫困学生7126425元,错发非贫困学生9040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黎圣君受到撤职处分;许惠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三、兰洋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九级管理员符笔凌、加老村党支部副书记戴汉廷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12月,兰洋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九级管理员符笔凌不认真履行职责,为完成危房改造验收工作,在市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记录中签署“同意”意见,致使实际不符合脱贫条件的贫困户脱贫,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5月,兰洋镇加老村党支部副书记戴汉廷在迎接省扶贫工作复查组扶贫信息核查中,不正确履职,凭着对贫困户家庭的了解,擅自决定由加老村委员会委员邓丽萍代贫困户签名,确认入户核查信息,导致被省检查组点名批评,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符笔凌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戴汉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兰洋镇加老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许水新扶贫工作不实问题。许水新不认真履行职责,为完成危改验收工作,就在市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记录表中签署“同意”的竣工验收意见,致使不符合脱贫条件的贫困户王某脱贫,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许水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损害了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全市各级党员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落实脱贫坚攻领导责任制,推动精准扶贫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落实扶贫攻坚政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扶贫攻坚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克扣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件,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儋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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