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简案快办 繁案精审
“原来我们最怕代理劳务纠纷类的案件了,因为这类案件当事人矛盾一般都比较突出,就算判了,原告也不容易在第一时间拿到钱。现在通过繁简分流,在我们立案前,就先引入专职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没等开庭,当天就解决了当事人的大难事!”王律师欣慰地对记者说。
为了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司法改革全面启动以来,河南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多元分流、类案分流、调诉分流、速裁分流的“四级分流”模式。据华龙区法院中原法庭庭长董明海介绍,2017年,中原法庭近两成的案件被诉前分流,进入诉讼的案件90%以上流转至简易程序,剩余10%的繁案交由审批能力较强的资深法官处理。2017年该庭结案数高居全市法院榜首,发改率却仅为1.71%。
“多元分流”即诉讼外分流。法院依靠党委、政法委,联合司法局、律协、保协等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创设律师值班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对当事人进行诉前引导、分流。组建5个多元纠纷调解组织,凡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矛盾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以及涉保险类案件等,先行分流至多元纠纷调解组织,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法院大门之外。
“类案分流”针对民商事案件,依据专业化分工,组建4个速裁团队和两个精审团队。家事、侵权、保险和标的额50万元以下的民间借贷,以及劳动争议、小额诉讼、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等,均分流至各速裁团队。类案分流兼顾了快速分流和专业审判,使繁简分流更加彻底,审判效率进一步提升。
“调诉分流”是严把立案环节繁简分流关,凡单一诉讼或30人以下同类诉讼及其它案件,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但愿意立案后调解的,均先立为民调字号,其中部分简单案件,先行委托调解组织协助调解,成功的,调解结案;调解不成的,立即转入审理。各审判团队内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力保诉调无障碍流转。
“速裁分流”是案件进入审、执团队后,由团队负责人进行速裁、速执与否的四级筛查。其中,已流转入简易审和速执的案件,如发现不适于简易审和速执的,经团队负责人审核,可逆流回普审、普执程序。
为了提高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时效,华龙区法院将之前繁简案件混杂审理的单车道模式,升级为简单案件、普通案件和复杂案件分别交由普通法官、资深法官和院庭长审理的“三车道”模式,实现了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华龙区法院院长荣延平说:“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向着公正、高效、权威的目标扎实迈进。华龙区法院2017年收案23901件、结案21909件,和2011年相比,均增长了3倍之多,审判质效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