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IPO发审会暂停一周背后:“再融资33条”引监管重点变化
文/21世纪资本研究院研究员饶守春
导读
IPO发审委暂停一周并不意味着相关政策的暂停,相反从某个方面而言有呵护市场的意味。与此同时,“再融资33条”的出现,则有可能将引发再融资业态变化。
10月16日,如果按照往常惯例,当天证监会发审委将召开IPO发审会,审核有关企业的首发事宜,但最终在稍早前宣布暂停一周,原因则是发审委委员调研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事宜。
尽管如此,IPO发审会暂停一周这一并不常见的情况背后,仍引发外界颇多猜测。有声音甚至认为,是否因为近期A股行情的持续波动,再度触发监管部门决定暂停IPO?
答案也许是否定的。在宣布IPO发审会暂停一周的同时,证监会披露了2家企业拿到发行批文的消息,合计募资不超过9亿元。此外,涉及再融资的相关政策也随之出台,更有被称为“再融资33条”的实操细则在市场流传。
业内人士认为,IPO发审委暂停一周并不意味着相关政策的暂停,相反从某个方面而言有呵护市场的意味。与此同时,“再融资33条”的出现,则有可能将引发再融资业态变化。
并非暂停IPO
“为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下周拟集中组织发审委委员就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事宜开展调研,没有IPO发审会安排。”上周五证监会在官网披露的短短一句话,宣告了本周IPO发审会将暂停一周,同时也解释了此次暂停的原因为发审委委员调研上市公司再融资事宜。
然而,由于近期A股市场行情持续波动,上述消息一经披露,仍引发了行业的颇多猜测,其中最为广泛的猜测便是认为是否IPO又将处于暂停状态?
21世纪资本研究院了解到,尽管A股此前有过数次暂停IPO的情况,但此次情况与此前不同,并且暂停一周的原因与证监会披露的一致,即发审委委员正在调研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情况。
10月16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北京中介机构人士表示,过去一遇到股市波动幅度较大就有暂停IPO的声音出现,但实际上无论是IPO暂停还是重启,市场并不会直接因此而出现行情的直接改变,IPO也不是市场行情出现变化的拐点标志。
中信证券此前披露的一份研究报告表明,IPO暂停期间市场有过大涨也有过下跌,IPO重启之后短期内呈现震荡走势,但重启一年内大概率是上涨的。
申万宏源证券首席分析师桂浩明在谈及IPO发审委暂停一周时亦表示,并不能将IPO发审委的“空窗”与IPO暂停划等号,在目前信息进一步透明的情况下,“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批准首发企业的发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证监会宣布IPO发审会本周暂停的同时,随之又披露了两家公司拿到发行批文的消息。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获得放行,合计募资将不超过9亿元。
同时,根据证监会官网数据显示,截至10月11日,目前已经过会,但尚未发行的企业还有32家(包括个别多年没给批文的公司)。
另一个细节在于,目前发审委仍处于换届阶段。去年9月30日,首届“大发审委”走马上任,并引领了此后的IPO发审新业态,但已在今年9月30日任职到期。
近日,证监会宣布启动发审委换届工作,并就《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新一届发审委选聘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亮相在即。
“这一年来IPO常态化发行,虽然通过率与过去几年相比呈新低,但在解决IPO‘堰塞湖’问题上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每次市场出现波动就有声音认为与IPO有关,实际上是某种心理错觉。”上述北京中介人士说,“首届大发审委虽然即将任期届满,但新一届发审委仍很大可能延续从严审核风格。”
再融资监管重点或变化
在证监会宣布IPO发审会暂停一周后,再融资市场则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新局面。
其中,除上周五证监会表达了要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向外,10月15日市场流传的“再融资33条”,则为行业再融资操作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方向。这一“33条”,也被认为与此前流传出的“IPO51条红线”在重要性上可以一比。
据21世纪资本研究院从投行人士处获得的一份“再融资33条”文件显示,文件共分为非财务内容和财务方面内容两部分,分别有16条和17条。
其中,16条非财务内容中,主要包含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环保、重大违法行为以及融资投入PPP项目等多个方面。
以环保方面的条款为例。“再融资33条”中提及,申请再融资的企业应当满足多个部门的环保核查,并披露是否发生环保事故乃至涉及环保方面的媒体报道。同时,还要求核查企业是否存在环保纠纷或潜在纠纷,甚至对何为环保问题的“重大违法行为”作出了细化,即“存在被处以行政处罚的行为,且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
21世纪资本研究院亦注意到,“再融资33条”中对募投资金投向也作出了一定限制。文件中透露,原则上募投项目不得新增落后产能,即根据相关部委意见,产能过剩行业包括钢铁、水泥、煤炭、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电解铝、造船、大豆压榨等。
除此外,涉房上市公司在申请再融资时,其关注重点也被特别提及。
上述文件显示,对于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包括住宅地产、商业地产)的上市公司,或主营业务虽不属于房地产,但目前存在房地产业务的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为防止募集资金变相用于房地产业务,暂不推进审核。
深圳一家大型券商房地产行业分析师对此表示,在“房住不炒”、金融去杠杆的大方针下,对房地产企业或项目收紧融资一直是近来的重点工作,这不仅体现在再融资端,在IPO方面也一直如此。
Wind资讯数据显示,自2015年底招商蛇口重组上市后,A股再无任何一家房地产企业成功上市。
同时,在17条财务内容方面,则具体聚焦于财务性投资、现金分红、募集资金补流还贷等具体方面。
文件显示,为防止募投资金投向“脱虚向实”,上市公司再融资应服务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上不得跨界投资影视或游戏。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对此表示,“再融资33条”的披露,将对再融资市场起到规范作用,对A股的长期发展或许将有建设性意义。
“长期来说肯定是利好,和原来‘IPO51条’类似,但市场消化需要一个过程和时间,这也就意味着短期之内,再融资的业态会有一个比较明显的变化。但随着再融资监管重点的确认,行业会越来越规范。”付立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