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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3.2个比特币“换”3年半刑 一男子窃取火车电力被判刑罚款

原标题:挖3.2个比特币“换”3年半刑 一男子窃取火车电力被判刑罚款

大同铁路运输法院9月13日宣判了一起特殊的“矿工盗窃案”,一名男子因为窃取火车电力挖比特币,被判处3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判决书显示,徐某华于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分三次在其借住的口泉铁路西二厂附近电线杆上偷接电力,用来支持自己的50台比特币“挖矿机”和三台电风扇24小时运行,其间,损坏“挖矿机”5台。截至2018年4月案发,徐某华共挖到比特币3.2个,盈利12万元,所盗电力产生电费10.4万元。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判决:徐某华因犯偷盗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此外,法院还责令徐某华退赔全部电费,依法没收全部“挖矿”设备。

近年来,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比特币让淘金者趋之若鹜。徐某华作案的去年11月至12月,比特币价格涨至最高,达到近2万美元,此后开始回落。目前,比特币的价格在6500美元左右。

今年以来,随着比特币价格的下滑和挖矿难度的增加,“挖矿”的收益和成本几乎已达边界。回顾本案,徐某华的50台矿机连续“挖矿”4个月共获得3.2枚比特币,毛利仅1万多元。“挖矿”的收益存在着巨大的波动风险,因此入市需谨慎,更需合法。

据“山西高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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