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深化建设项目环评改革
(记者张艺萌)记者近日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将深化建设项目环评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为办事企业和公众营造规范有序、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到2018年底,争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间在国家法定时限压减一半的基础上再压减一半;省环保厅危险(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时间由原先法定30个工作日减少到15个工作日。开展环评审批改革备案试点,在冬奥会张家口赛区、北京新机场及临空经济区、雄安新区以及10个深度贫困县,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法定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依法实施备案管理,不再实施审批。2022年底前,将试点扩大到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对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产业规划布局的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同时,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18年底前实现80%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做好网民互动栏目留言回复工作,咨询、建议、投诉、网站纠错等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结。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严格行政审批大厅工作制度,认真执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要求,创新开展“预约服务”“双休日值班服务”“免费邮寄服务”。让企业和群众更加满意和贴心,努力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服务承诺,为办事企业和公众营造规范有序、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加强省、市、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自我举证制度,确保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持续完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健全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加强环境保护督察队伍建设,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推进综合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能力建设,加强乡(镇、街道)环保所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乡(镇、街道)环保所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