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沙不动产办证“窝案”已有5人获刑
塞点钱,就能享受办证“绿色通道”。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几名工作人员凭此“生财”,9个月就捞了“好处费”上百万元。当然,谁不拿钱、谁就等着在法定最后期限办。
2017年1月,一封关于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举报信引起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高度关注。经调查和暗访,自2016年9月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以来,不动产登记抵押、预告、交易等多个业务环节都出现了“谁拿钱、谁就优先办”的情况,涉案者上百人,系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实施以来首例披露的贪腐窝案。
2018年10月14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知,涉案的5名主要工作人员因收受贿赂而获刑。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整改后,启用窗口服务评价器等满意度评价,接受社会的监督。■记者杨昱
不给“好处费”,证件办好了也要拖到最后给
收到群众的举报信后,2017年1月23日,由长沙市纪委组织公安等部门,分组暗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过三天的蹲点,暗访组发现,几个中介机构的人三五成群聚集在办事大厅招揽“生意”。
于是,市纪委暗访组成员以办事群众身份与中介接触,很快摸清了他们的“套路”。原来,中介将需要加快办理业务的人员头像发给事先串通好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再有针对性地加快办理。中介以此收取“代理费”,也称是给工作人员的“好处费”。
经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不动产登记抵押、预告、交易等多个业务环节,都存在“谁拿钱、谁就优先办,谁拿钱多、谁就最快办,谁不拿钱、谁就等着在法定最后期限办”的情况。甚至有的证件早就办理完成了,因为没收到“好处费”,就要等到法定最后期限才发给办事群众。
百余人涉案,80多名工作人员选择主动交待
2017年3月初,长沙市纪委成立了专案组,经过详细研判分析,专案组迅速锁定了涉案金额较大的审核一科原副科长廖顺华、受理二科工作人员李维两人。4月12日,两人被立案审查。随后,情节较严重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二科原副科长刘飞飞、审核二科工作人员彭建军也被立案审查。
执纪人员介绍,“索拿卡要”在“活生生”上演,一些干部甚至是临聘人员都在代人“了难”、谋取好处。经调查,从2016年9月成立的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到一年时间,就有100多人涉案。
“这个教训太重太惨痛了,希望我的同事们以这件事为戒,收住自己的手。”身陷囹圄的廖顺华悔恨不已。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长沙市纪委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宽严相济专题会议,下发《关于受理主动交代问题有关事项的公告》,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或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纪依规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分,最终共有80多名工作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到了宽大处理。
判决
5人获刑,一人最多收受81万“好处费”
该案经过法院审判后,已陆续有5份已生效的判决书被登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记者查阅得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审核一科副科长廖顺华、原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德政园受理二科科员李维、审核二科科员张艳琳、受理一科科员王励、审核二科科员彭建军因收受贿赂,分别被判处有期三年六个月至缓刑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通过判决文书,上述办证人员不仅通过现金、微信转账,还以他人手机注册微信号、办理银行卡,收取好处费,短短数月,就收受多达81万多元,少则15万元的“好处费”。
在廖顺华一案中,法院认定,廖顺华收取廖某、张某等人所送好处费共计813938元。其中,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权证部经理廖某一人就送了64万余元。收了钱的廖顺华,在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期间,多次帮其代理的客户加快办理不动产权证和他项权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