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图丨南北“稻香村”之争 谁“山寨”了谁?
近日,“稻香村”商标之争引发关注。
10月12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判决裁定,北京稻香村停止在糕点包装上使用“稻香村”字样,并赔偿苏州稻香村经济损失115万元。而上个月,“北稻”还是维权的“胜利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苏稻”停止在“粽子、月饼、糕点”等商品上使用包含“稻香村”的文字标识,并赔偿“北稻”3000万。
(图/视觉中国)
事实上,“苏稻”和“北稻”两家食品公司在“稻香村”商标上的争议由来已久,十多年来交锋多次。那“稻香村”的起源到底是谁家的?谁侵权了?两家法院,两个截然不同的判决,究竟哪个为准?
一张图让您看懂南北“稻香村”之争→
抛开法律问题不谈,“两稻”长期的商标混淆让消费者难以分辨,若长期对抗不仅影响两家企业的正常经营,还将影响消费者对整个“稻香村”品牌的认知。
两家都是“老字号”,应该走差异化路线适应未来市场的发展,在现有品类基础上增加新的自有产品,并在产品包装、市场宣传中走出自己的特色,不断发展壮大,焕发稻香村老字号的生命和活力,不应刻意陷入侵权之争而不可自拔。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