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度]洪泽湖鱼蟹死亡背后:淮河流域污染危机何解?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王学琛
编辑|刘海川
2018年8月底,淮河流域出现强降雨,上游打开闸门,平时积蓄污水随着雨水一起流向下游。被检测为“劣五类”的污水,经溧河洼汇入洪泽湖。所经泗洪县之后,养殖户鱼蟹大量死亡。
如今时隔一个半月,洪水早已退去,问题却依然难解。一场鱼螃蟹死亡事件如同流域环境治理的缩影——不仅仅是上游与下游间的矛盾,也是淮河流域的环境治理困境。
黑水过境
马玉梅养的鱼和螃蟹全死了。
黑水是夜里来的。2018年8月24日凌晨两点多钟,一股自水里散发的刺鼻味道让住在船上的马玉梅夜不能寐。“非常臭,带了点腥,也像有些药水在里面。”
天还没亮,马玉梅和丈夫着急去蟹塘。他们看见,鱼全都飘在水面,螃蟹在往网上爬。
这是泗洪县城头乡新集村养殖户马玉梅一家的命根子。新集村位于洪泽湖上游,靠水吃水,村民几乎家家养螃蟹、鳜鱼和花白鲢。
马玉梅今年43岁,在此外湖围网养殖螃蟹20多年。不出意外的话,这是他们围网养殖的最后一年。最近几年,为净化洪泽湖水质,泗洪县在逐年缩减洪泽湖围网养殖,栽植荷藕、菱角、芡实。马玉梅一家也收到了围网拆迁通知。
这两年,螃蟹行情一直不错。马玉梅的计划是,多积累资金,之后转为内塘养殖。他们有163亩蟹塘,2018年蟹苗和饲料等成本投了28万。这并非个案。在泗洪县,很多渔民都在通过贷款加大投入,希望有个好收成。
但螃蟹还没上市,污水先来了。
“前前后后持续了有五六天,一开始螃蟹还没死,第四五天的时候都不行了。”事发一个月之后,马玉梅向界面新闻回忆。
同样在新集村围网养殖的赵全友在短视频平台上发了十几条状态,依然可见当时情景:水是黑色的,鱼全部翻了过来,漂浮在水面上,密密麻麻。赵全友给视频打上标签,“投资了几十万的鱼苗,全部爆掉。”
赵全友有200亩蟹塘,按正常年景,平均亩产河蟹至少有150斤。污水过境时候,死亡的河蟹重量已有2-3两,若按照30元/斤价格来计算,经济损失高达90万元。
从事养殖十几年,这是他遭受损失最惨重的一次。“水跟酱油一样黑,水草都死了,光死螃蟹就打捞了五六天,死了四五千斤螃蟹,还有鳜鱼,血本无归。” 赵全友告诉界面新闻。
位于新集村下游的临淮镇胜利村同样受灾惨重。临淮镇地处洪泽湖西岸,呈半岛状延伸入湖,被称为“中国螃蟹之乡”。胜利村位于洪泽湖中的一个小岛上,约有300户村民,超过一半是螃蟹养殖户。据中新网2018年8月29日报道,临淮镇党委书记王志明介绍称,此次上游泄洪污水过境,临淮镇数万亩水产养殖区受损严重,胜利村12600余亩蟹塘几近绝收。
另据泗洪县此前在媒体报道中公布的数据,此次受灾人口达2.5万人,水产受灾面积9.2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2.34亿元。
污水来源成谜
泗洪县地处苏皖交界,县城里面有新濉河和新汴河两条河,均为淮河支流,是上游排水的必经之路。每年安徽上游放水,都会有污染水源流经泗洪,汇入洪泽湖中。
宿迁市环保局在2018年8月29日发布的通报中称:“现场调查发现洪泽湖入湖河流中,新濉河、新汴河大量污水过境,水流湍急,水体呈黑色,明显恶化,监测结果为劣五类。”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水产养殖区水质至少需三类,五类水质最差,劣五类即污染程度已经超过五类的水。
长期研究水污染、《人口困局》一书的作者李尚勇向界面新闻解释:“劣五类水就是放在地球上的任何地方都不安全”。
对于事发时新濉河与新汴河的污染程度,江苏省环保厅与安徽省环保厅在各自的官方公告中也已达成共识——“本次江苏省泗洪县洪泽湖溧河洼片区水质异常、临淮镇胜利村等地鱼蟹大量死亡事件,初步判断原因是由于上游泄洪夹带污水造成”。
不过,对于污水源于哪一省份,双方却各执一词。分歧的焦点在于,污水来自于安徽境内,还是来自于江苏境内——新濉河主要支流之一,源自江苏省徐州市的奎河。
此外,安徽省方面的环保官方通报否认了上游存在工业废水一说,将事件归因为:“台风影响下,皖苏豫区域出现超百年一遇特大暴雨自然洪灾,地表、农田、沟渠内生活垃圾及部分秸秆浸泡产生的面源污染等集聚,经洪水冲刷汇入湖体,导致洪泽湖水体溶解氧过低”。
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主任方应君对此并不认同。“仅仅十天就说把原因搞清楚,归结为天灾,这个解释很难让人接受。”方应君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为追溯和识别污染源,9月14日至16日,方应君及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工作人员一行4人前往江苏泗洪、安徽宿州等地,沿着河岸进行调查。
9月20日,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发布了污染源调查报告。报告称,调查员在走访上游新汴河、新濉河途中发现,安徽宿州境内新汴河的多条支流受到污染,存在黑臭现象,并可能通过闸口向新汴河排污。
方应君向界面新闻介绍:“安徽环保的官方通报中说‘新濉河流域宿州市境内工业污染源只有埇桥经济开发区,经排查,埇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出水无超标现象,无工业污染源违法排放废水行为。’调研证明这个说法是有问题的。”
方应君说,就在2018年9月18日,生态环境部点名批评通报了宿州城东污水处理厂,也证明“没有工业废水”与事实不符。通报称:“现场取样监测发现,宿州城东污水处理厂处于空转状态,清水进、清水出,安徽省上报的整改情况严重失实。”
不过,这并不能证明污水就来源于宿州。“调研只是证明说新汴河宿州市境内没有工业企业入河排污是与事实不符的,至于再往上游情况如何,宿州工业园是不是主体责任方,是值得商讨的。”方应君说。
而据新华社2018年9月18日报道,新华社记者分两路与环保、水利、公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沿河而上,在安徽、河南两省均看到部分河流污染严重。
新华社报道称,在河南境内,惠济河的一条支流污染严重,乳白色、黄色、绿色及黑色的物质交替出现。河边就是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沿线不仅有各种生活污水管,还有畜禽养殖场及集聚区的排管,不断有黑色的污水排入。
淮河流域治污困局
洪泽湖入湖河流主要为淮河,占湖泊来水量的70%以上,其次主要为新濉河、新汴河、徐洪河等。
污染危机并非近些年才有。1994年,淮河流域第一次爆发大规模水污染。
2008年被剑桥大学评为关于可持续发展的50部最佳著作之一、美国学者易明ELlizabeth C.economy的著作《一江黑水:中国未来的环境挑战》记载,1994年7月份,淮河上游因突降暴雨而开闸泄洪,“水经之处河水泛浊,渔业遭到毁灭性打击,将近2600完磅鱼类死亡,几千人出现恶心、腹泻、呕吐等症状。沿线自来水厂被迫停止供水达54天之久,百万淮河民众饮水告急。”
污染在当时引起了决策层重视。1995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我国第一步流域性水污染防治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暂行条例》。1996年6月,国务院又批准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九五”计划》,提出“1997年以前治理所有工业污染,2000年以前让淮河水变清”的目标,并于1998年初启动为期三年的淮河治污“零点行动”。
“零点行动”关停了沿线多家工厂,然而,投资600多亿的10年治污行动之后, 2004年7月20日,淮河流域再次爆发“有史以来最大”的污染。
据《新民周刊》2014年8月12日的报道记载:“满河暗黑,怪味熏人,总长133公里带状体,如同巨大的黑蘑菇,一路浩浩荡荡杀奔洪泽湖……洪泽湖上氨氮超过平时的60倍,水质全为劣五类,养殖户们流着泪放弃了,眼睁睁望着所有的鱼蟹在3天内死光,湖面上一片死鱼死蟹。”
淮河流域是相对富庶、繁荣的地区。改革开放之后,淮河干流、大小支流两岸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数以万计的工厂。各种纸浆厂、化工厂、皮革厂推动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时也使得淮河成为四条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
易明在《一江黑水:中国未来的环境挑战》中也分析了淮河流域几十年的污染与治理,将淮河流域的环境问题称之为“中国环境变迁的缩影”,以及“中国必须应对的,经济改革与环境因素交织所带来的挑战”。
“淮河流域的人口与资源环境紧张关系在全国最为突出,这决定了淮河流域必然会在全国率先出现严重水污染。”长期研究此领域的李尚勇告诉界面新闻。
据水利部官网数据,淮河流域包括湖北、河南、安徽、山东、江苏五省40个地(市)181个县(市),总人口为1.65亿人,平均人口密度为611人/平方公里,是全国平均人口密度的4.8倍,居各大江大河流域人口密度之首。
“满足这么多人口的食物需求、生活需求,也意味着工业、城市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李尚勇表示:“在淮河流域‘平时拦污、暴雨集中泄污’是一种常态,区别只在于,是否被媒体‘逮住’并成功曝光。”
界面新闻查阅到淮安和宿迁两市2016年7月制定的《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其中提到,由于上游河南、安徽以及徐州地区的污水团不定期下泄,使得入湖河流污染严重,洪泽湖每年都要发生数次污染事故。
同时,该《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提到:“新濉河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河流自净能力差,受工业、城市生活污水、农业面源等污染负荷超过自净能力;新汴河超标主要原因是受上游客水影响,上游河南、安徽等地的污水团不定期下泄,使得水体污染严重。”
跨流域污染难题何解
尽管污染困局一时难解,但淮河流域的治污工作年年都在做,近几年治理力度在增加。
“这次的污染事故并非没办法避免,跨省水污染的处理机制也早已有规可循。”方应君介绍,但在事件发生之时,联防机制并未生效。
绿色江南公布的调研报告中提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修正)》,在流域防汛抗洪的管理责任方面,淮河水利委员会是本次防汛抗洪的行政主管部门。而在流域水资源的污染防控方面,水利部国家环境保护局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第25条规定:“淮河流域水闸应当在保证防汛、抗旱的前提下,兼顼上游下游水质,制定防污调控方案,避免闸控河道蓄积的污水集中下泄。”
此外,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江苏宿迁、安徽宿州等8个地级市曾签订了一个《关于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上游城市提闸放水应提前24小时向下游城市通报,汛期应急提闸放水应提前6小时向下游通报。上游城市提闸放水应提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综合考虑上下游水质情况,并对下游水质影响进行评估,严禁以泄污为目的进行提闸放水”。
该协议对上游地区提出了三个约束:“提闸”前要“提前通报”、“提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严禁泄污”。李尚勇表示:“除了‘提前通报’勉强可以兑现以外,另外两条实在难以做到,因为积蓄的污水总需要找机会下泄。”
然而,在此次污染事故中,“提前通报”也并未兑现。“每年都会泄洪,但以前都是在螃蟹收完之后。” 赵全友说:“从来没有收到过泄洪通知,如果能够早点知道,至少能先捞一些。”
在绿色江南工作人员的调研记录中,泗洪县临淮镇镇政府人大主席蔡亚也表示,“也没有想到上游一次泄洪给我们养殖户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镇政府有关人员表示,公安部门已在9月份就该污染事件立案,当地检察院、水利部门、环保局等处理已启动,跨省联合调查仍在进行。
不过,截止到现在,“还没有收到任何消息,除了等待没有别的办法。”马玉梅表示。界面新闻查阅江苏、安徽各级环保部门的官方网站,尚没有任何关于事件处理结果与赔偿结果的官方公告。
实际上,流域上游与下游的矛盾不仅在事前通知与预防,事后的赔偿机制与责任主体认定更常陷入无人埋单的困境。
“因为很难找到明确的排污主体,追责往往困难,关键还在于平时建立上下游联动机制。” 方应君认为。
其中一个正在试点的措施是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目前,皖浙、云贵川等省份交界区域都在进行此机制的尝试。
从2011年起,财政部、环保部牵头启动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也是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浙江、安徽两省以新安江水质“约法对赌”——以安徽、浙江两省跨界断面水质的监测数据为标准,若年度水质达到一定考核标准,浙江拨付给安徽1亿元,达不到的话,安徽拨付给浙江1亿元。
这种机制的思路在于,因为水是从上游向下游流的,两省跨界断面水质的监测数据如果有问题,说明问题出在上游,如果在两省交界处监测到的数据没有什么问题,那就是下游的问题,不能让上游“背锅”。
《工人日报》在2018年9月14日评论称:“假如安徽和江苏对洪泽湖也实行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安微和江苏交界处进行日常监测,那本次事件就比较好解决了,可以将跨地区补偿经费用于对这些养殖户损失的补偿。”
但黑水来临时,并没有假如。
(文中马玉梅、赵全友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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