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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主任会议

原标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主任会议

10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定于10月25-26日召开,会期一天半。拟安排听取和审议的议题是:分别审议《沈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分别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和《关于综合施策,破解“停车难”问题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沈阳市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人事免职事项。

潘利国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市检察机关对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好的经验做法,办案质量效果处在全省前列,呈现良好工作态势,对此应予充分肯定。希望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不辱使命,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紧盯严重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强化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法律监督,为推动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公益诉讼工作环境。要强化协作,完善制度,形成合力,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他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将继续给予关注和推动,全力支持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潘利国对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给予高度肯定。他指出,今年的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之所以取得令各方满意的良好效果,得益于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牵头领办,各承办单位实施挂图作战,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实现了以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促进发展、惠及百姓。针对下步工作,他建议,市政府应继续抓好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落实工作,确保提出的问题和制定的措施落地落实,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成效。要及时总结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办理经验,尽最大努力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努力向全体代表和明年年初的人代会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占春、徐璐、邓福林、王健、安俊辉,秘书长孟昭贵参加会议。市领导刘晓东、赵东岩列席会议。(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郭宏颖、唐心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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