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住建部: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1日讯(记者 亢舒)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会上介绍,将继续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调整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倪虹介绍,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对象有自愿选择权,可以选择货币化安置,也可以选择实物性的产权调换。当地政府根据当地住房和建设发展的情况,对于采取货币化安置还是实物安置,会采取一定的鼓励性政策措施。比如,2015年有一些城市针对商品住房库存压力比较大,采取了鼓励货币化安置的政策,对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在又有些城市,可能随着前一段去库存工作的效果,商品住房存量不是很充足,就需要调整相关支持政策。我们希望通过精准施策,一城一策,实施好棚户区改造,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倪虹介绍,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这些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棚改工作,累计已有1亿多棚户区的居民“出棚进楼”。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明确,今年开工改造580万套。1-9月全国已经开工534万套,占全年总任务的92%以上。棚户区改造的持续推进,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一举多得的重要作用。
倪虹介绍,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重点督促各地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督促各地确保按时完成2018年580万套棚改任务。
二是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的棚户区。
三是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调整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四是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科学确定好2019年度棚改任务。
对于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倪虹介绍, 棚改的标准,从国家层面上已经有很规范、很明确的要求。为什么提出来“进一步把好标准”?倪虹说,因为棚改实施过程中有一些地方想做好事,但是没有顾及到自己的财政承受能力,盲目地扩大了范围,把一些项目覆盖到了一般建制镇,有的将道路拓展等一些房屋拆迁项目也纳入了棚改范围。
倪虹说,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
对于棚改居民普遍关注的棚改安置房质量问题,倪虹说,从棚改开始实施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地高度重视保证和逐步提高棚改安置房质量和品质。现在各地有一些好做法,可以推荐甚至可以推广。一是确保建设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从程序上保证建设质量标准的落实,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等强制性标准。二是全面推行质量安全永久责任制度,在全生命周期范围内落实建设主体的责任。三是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在每年组织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时候,都会把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作为检查的重中之重。四是推行项目信息公开,接受住户群众和全社会监督。五是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保证棚户区改造中的分配公平问题,倪虹介绍,棚改是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重要途径,确保分配公平是重要环节。棚改实施多年来一条很好的经验就是公开,申请公开、分配公开,通过公开来接受群众监督,这是最好的方法。群众对公开分配的方式是认可和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