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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美兰: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原标题:海口美兰: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海口市美兰区纪委监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蓝天街道龙岐经济联社原副董事长陈东超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0月,时任蓝天街道龙岐经济联社副董事长的陈东超利用职务之便,为龙岐经济联社五队队长王某武和村民谢某盛骗取两块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提供便利,并分别收受王某武和谢某盛现金共计7万元。2018年春节前,陈东超向谢某盛家属退还4万元。2018年6月,陈东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区协税办主任李文远(非中共党员)违规发放补贴、超标准职务消费问题。李文远在担任区招投公司董事长期间,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以报销个人支出费用的方式给公司高管发放额外津补贴84000元;在明知公司连年亏损的情况下,购买进口汽车一辆,长期由个人使用;每月使用车辆油料费明显超过该公司规定的公车每月用油标准,存在奢侈浪费行为;租赁商品房作为临时办公场所并配备高档办公设备,由其个人办公使用。2018年6月,李文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何少雄违规收受购物卡和礼金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间,何少雄利用担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员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其所监管的工程项目建设方工作人员价值1000元的购物卡和5000元礼金。2018年9月,何少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中,有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发放、领取工作补贴,有的超标准职务消费,且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是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和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典型,必然受到严肃处理。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新部署,发出了作风建设再出发的动员令、冲锋号。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再次强调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松懈、不停步、再出发,将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形成的制度优势,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把压力持续传导到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要站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实施细则中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美兰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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