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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每天产生1.3万吨生活垃圾 今年率先启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原标题:东莞每天产生1.3万吨生活垃圾 今年率先启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昨日,全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动员大会举行 首席记者 郑琳东 摄

全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动员大会召开

以公共机构强制分类带动生活垃圾分类

东莞时间网讯(首席记者 张安定)昨日下午,东莞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今年,我市将率先启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2019年推广到饭店、超市、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副市长刘炜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发挥好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彰显政府开展垃圾强制分类的决心和信心。各园区、镇街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完善各项措施和资金投入机制。要引入社会资本,构建多元管理;鼓励全民参与,树立文明新风尚。

会议对《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工作方案提出,全面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2018年、2019年、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分别要达到10%、25%及35%以上,以强制分类带动全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建设。

刘炜表示,东莞每天产生1.3万吨生活垃圾,其中1.13万吨通过焚烧进行处理,但仍有近2000吨要填埋。目前,东莞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基本填满了,新建面临很多困难。可以说,垃圾围城、垃圾围村已经成为非常严峻的现实,垃圾源头减量才是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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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分类区倡导生活垃圾分四类

探索建立差别化收费机制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怎么分?分好类后怎么办?没有分类会有什么后果?会议对《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

焦点1:强制分类怎么分?

有害垃圾必须强制分类

根据《工作方案》,在强制分类区域倡导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其中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易腐垃圾、可回收物逐步纳入强制分类的类别,其他垃圾按现有生活垃圾收运模式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焦点2:垃圾分类后去哪?

建立专门收运队伍

制定回收处理补贴标准

根据《工作方案》,我市将尽快制定出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加紧建立专门的收运队伍,配备专用收运车辆。做好有害垃圾收运环节的有效衔接,按市、镇两级分工落实有害垃圾从收集点到贮存点再到处理点的收运工作。改造一些老旧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作为大件垃圾、园林废弃物的收集点,因地制宜设置垃圾分拣站和分拣中心,确保分类效果。

另外,要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依法取缔违规站点。积极拓宽再生资源回收范围,尽快制定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理补贴标准。充分借助企业力量,鼓励民间团体、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资源回收。

与此同时,要加紧推进麻涌餐厨垃圾处理厂远期工程、市区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工程建设,同时鼓励园区(镇、街)采用就近、就地处理方式。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危险废物处理项目。

焦点3:如何确保分类效果?

加强源头分类引入社会资本参与

在易腐垃圾回收方面,市城管、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将加大协作,通过餐饮服务等级评定、联合执法行动等途径,加强易腐垃圾的源头分类。

同时,我市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标准,对各园区(镇、街)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

市财政将负责垃圾分类统筹协调、建立标准、宣传引导、监督考核的费用,镇财政负责前端分类、中端转运、终端处置等环节具体实施所需的经费。各园区(镇、街)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垃圾分类市场。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听取专家学者、人民群众好的建议及意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途径,开展形式新颖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焦点4:如何健全处理标准?

探索“奖励”和“处罚”机制

会议提出,要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标准和制度,加快配套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相关政策,逐步将垃圾分类各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同时,要探索建立“奖励”和“处罚”机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激励机制,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探索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阶梯式分类计费模式,建立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的差别化收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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