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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将房产登记到孩子名下 北京朝阳法院发现新线索后恢复强制执行

原标题:“老赖”将房产登记到孩子名下 北京朝阳法院发现新线索后恢复强制执行 |沸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 通讯员黄硕)价值四百万的砚台交易,收货后迟迟不付清全款,“老赖”还将大部分房产登记到已成年的孩子名下,导致法院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今日(9日),新京报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法院在发现一新线索后,恢复执行本案。

2010年10月26日,明某某作为甲方与黄山市歙砚(文化·艺术)研究院王某签订合同书,向王某购买砚台56方,总计人民币400万元整,并写明同年7月1日前全部支付。但在合同书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明某某仅支付50万元货款,剩余350万元货款一直未付。

2014年10月,北京市朝阳法院缺席审理此案,判决明某某支付王某货款350万元。2015年5月,王某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王某的代理人表示,其在网络上搜索明某某的身份,发现是“大庆首富”后,双方便签订了买卖合同,砚台如期寄到,但货款却迟迟不来。律师曾多次来到登记在明某某名下的写字楼房产,每次都吃闭门羹。

当事公司的员工马女士则表示,未能付清款项系公司遇到债务危机。现在公司账户没有钱,之前也和王某商量过把砚台拉走,或者用车抵债,但是王某均不同意。

朝阳法院执行一庭张法官介绍,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仅有80万元,当即扣划全部资金。之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主动履行偿还义务,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经多方了解,55岁的明某某将大部分房产均登记在孩子名下,目前两个孩子已经成年。近期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行踪,法院立即恢复执行。

朝阳法院执行一庭法官助理曾子阳介绍,法院已将登记在明某某名下的房产采取轮候查封措施,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如果明某某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将视其情节追究拒执罪等刑事责任。

编辑: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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