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玉林:第五轮巡察整改 10个单位建立完善制度132项
“市发改委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分解为52项整改任务,建立完善制度13项,挽回经济损失27.1万元……”日前,五届玉林市委第五轮巡察的10个单位全部晒出整改清单。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10个单位党组共建立完善制度132项,挽回经济损失125.13万元,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5人、谈话提醒17人。根据玉林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中旬至6月上旬,市委5个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工信委等10家市直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对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与以往巡察意见反馈不同的是,这次巡察意见反馈除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巡察办负责同志进行巡察意见反馈外,作为分管(或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市委(或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也到单位一起听取巡察情况反馈,并就做好巡察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加强监督指导,提升问题整改质量。同时,市委巡察办严格执行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被巡察单位要报告尚未完成、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直至问题整改完成到位。期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在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市委巡察组、市委巡察办的指导推动下,各被巡察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照反馈问题认真研究部署,制订整改方案,落实领导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实打实进行整改。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各单位还做到举一反三,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效改”的机制,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落实。市工信委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分解为44项整改任务,开展了“优化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大调研大服务等活动,建立完善制度14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工业发展新动能;市工商局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分解为113项整改任务,组织开展了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活动,清理违规报销差旅费、加油费,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5人,谈话提醒16人等,建立完善制度24项等,真正做到整改不落空、不走样、不拖延。(玉林市纪委监委丘增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