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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5000亿大矿争夺战烽烟再起 中铝高管出任金鼎锌业一把手 宏达股份一审败诉二审仍未宣判

原标题:独家:5000亿大矿争夺战烽烟再起 中铝高管出任金鼎锌业一把手 宏达股份一审败诉二审仍未宣判 | 新京报财讯

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毅波)云南腹地的价值五千亿大矿金鼎锌业,其控制权归属仍未尘埃落定。

10月8日,新京报记者获悉,金鼎锌业完成换帅,来自央企中铝方面的高管许波出任金鼎锌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新京报记者获悉,许波现为云南冶金集团董事长,为中铝系统高管。今年5月,超级央企中铝在云南有色行业展开大规模整合,云南本土的云南冶金集团被纳入中铝麾下,作为相应的人事安排,此前担任中国铝业副总裁的许波任云冶集团董事长。

新京报记者自金鼎锌业所在的怒江州方面获悉,今年8月,该州与云南冶金集团举行交流座谈会,州委书记纳云德,云南冶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许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就促进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转型发展交换了意见。

纳云德说,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作为全州龙头工业企业,在兰坪县乃至怒江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当前,企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希望双方通过此次交流,进一步建立沟通协调对接机制,定期研究工作,深化合作发展,共同发力,及时解决好企业转型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心协力推动企业不断向前发展。州县党委、政府将一如既往关心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举全州之力解决好面临的发展问题,推动企业转型发展。

许波当时表示,云南冶金集团将密切与怒江的联系,加强对有关问题的研究解决,加快双方破解发展难题的力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为怒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在中铝方面高管“空降”之时,原属于上市公司宏达股份旗下的金鼎锌业的控制权正面临动摇。

金鼎锌业系市公司宏达股份的核心资产,而宏达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四川政商大佬刘沧龙,他是已被执行死刑的四川黑老大刘汉的堂兄,宏达集团创始人。刘沧龙曾在2003年和2008年两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2013年,刘沧龙任全国政协委员。

于宏达股份及其背后的刘沧龙而言,金鼎锌业为其崛起路上的关键一步。2003年7月,刘沧龙介入亚洲最大的铅锌矿兰坪铅锌矿(亦即金鼎锌业)的开发,该矿价值被认为高达数千亿元。

然而,这一大矿的来路长期受到质疑。此前,原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杨维骏通过网络举报称,价值5000亿元的兰坪铅锌矿,让四川私人老板刘氏以10亿元就控股了60%。

2017年1月,云南冶金集团等4位原告将宏达股份及宏达集团告上法庭,并要求返还合计金额18.9亿元的相应本金和利息。“在(金鼎锌业)增资扩股及股权变更过程中,被告与相关方恶意串通,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及交易程序,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云南冶金集团等称。

2017年10月9日,宏达股份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确认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60%股权无效。

法院还判决,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2002 年 9 月 7 日签订的《关于联合开发兰坪铅锌矿的合作协议》、2002 年 11 月 12 日签订的 《关于联合开发兰坪铅锌矿的框架协议》、2003 年 5 月 14 日签订的《开发兰坪 铅锌矿相关事项的议定书》、及四原告与两被告 2003 年 1 月 24 日签订的《云南 兰坪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书》无效。

随着该案一审宣判,如果最终丧失上述大矿,宏达股份的收入和业绩如何维持存疑。在此情况下,2017年10月10日,宏达股份公告称,公司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云民初95号),董事会同意公司就该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一审判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在2018年中报内,宏达股份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已于2018年1月5日开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二审尚在审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可能支持原一审判决、可能改变原判决、可能发回重审,也可能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宏达股份表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该诉讼事项,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尽快妥善解决该诉讼事项。

编辑:艾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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