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地局】履行审批程序对新申报的夹馅棚户区进行集中审议
近日,副市长周贺在市政府三区四会议室召开了长春市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2018年第二次棚改项目审批会议。会议由市房地局局长李晓曼主持。发改委、财政局、建委、国土局、规划局、公用局、园林局、市容环卫局、审计局等部门主管领导,各城区、开发区分管领导,市属平台公司及轨道交通集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房地局副局长薛春龙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的汇报,参会人员对各区新报的项目进行集中审议。周贺副市长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强化措施,确保棚改年度任务完成。一是强化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对棚改项目,由属地政府区级领导包保,具体负责包进度、包协调、包征收、包安置、包维稳,一包到底。要加大征收工作力度,确保夹馅棚户区、伊通河棚户区,以及幸福长春计划确定的改造棚户区10000套任务到年底前完成。二是对征收条例出台前的棚改遗留问题,由属地政府接管征收,倒排工期,明确具体完成时限和包保责任人。三是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认真研究,审批前置,压缩审批时间,简化审批要件,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四是加强协调调度。市征收办作为主管部门要加大征收工作指导,积极协调法院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确保征收工作按时解决。
(二)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国务院大督查第七督查组的整改要求,各城区、开发区要对本辖区内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清查,逐个项目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职责,确保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市直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发挥部门合力,全面排查、精准打击。
(三)落实责任,尽快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各城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历年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逐个项目进行研究,确定整改报告,明确工作时限和责任人,要及时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确保到2020年前全部整改完毕。
(四)举一反三,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借助本次国务院大督查的有利契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棚改项目的行业监管职责,对在建项目要进行实时监管,严格制止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帮助各城区、开发区及棚改项目实施主体,优先解决回迁房审批手续、配套不齐全等问题,日后杜绝此类问题产生。
近日,副市长周贺在市政府三区四会议室召开了长春市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2018年第二次棚改项目审批会议。会议由市房地局局长李晓曼主持。发改委、财政局、建委、国土局、规划局、公用局、园林局、市容环卫局、审计局等部门主管领导,各城区、开发区分管领导,市属平台公司及轨道交通集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房地局副局长薛春龙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的汇报,参会人员对各区新报的项目进行集中审议。周贺副市长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强化措施,确保棚改年度任务完成。一是强化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对棚改项目,由属地政府区级领导包保,具体负责包进度、包协调、包征收、包安置、包维稳,一包到底。要加大征收工作力度,确保夹馅棚户区、伊通河棚户区,以及幸福长春计划确定的改造棚户区10000套任务到年底前完成。二是对征收条例出台前的棚改遗留问题,由属地政府接管征收,倒排工期,明确具体完成时限和包保责任人。三是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认真研究,审批前置,压缩审批时间,简化审批要件,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四是加强协调调度。市征收办作为主管部门要加大征收工作指导,积极协调法院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确保征收工作按时解决。
(二)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国务院大督查第七督查组的整改要求,各城区、开发区要对本辖区内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清查,逐个项目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职责,确保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市直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发挥部门合力,全面排查、精准打击。
(三)落实责任,尽快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各城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历年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逐个项目进行研究,确定整改报告,明确工作时限和责任人,要及时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确保到2020年前全部整改完毕。
(四)举一反三,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借助本次国务院大督查的有利契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棚改项目的行业监管职责,对在建项目要进行实时监管,严格制止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帮助各城区、开发区及棚改项目实施主体,优先解决回迁房审批手续、配套不齐全等问题,日后杜绝此类问题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