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心下移 矛盾化解在基层
9月13日,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调解中心,113名农民工领到了企业欠缴的170余万元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紧锁的眉头终于解开了。
20天前,他们到贺兰县调解中心反映企业拖欠100余名职工8年养老和医疗保险费。调解中心了解情况后,当即联系企业。3次集中调解,多次沟通协调,一个月后,企业克服资金困难,现场缴纳欠款。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作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全国9个试点省区市之一,宁夏从2017年起,全面推广覆盖农村、城市、单位、行业的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从乡间到城市,有效预防、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调解走在激化前,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宁夏各地坚持村居(社区)每周一次、乡镇(街道)每半月一次、县(市、区)每月一次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宁夏全区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6.9%以上;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问题434件,成功化解367件,成功率达84.6%。
按照复杂程度、办理难度,宁夏将信访矛盾问题按照简易、一般、疑难复杂、重大、特大五级分类,制定标准,实行以案定补。按照自治区层面每件300至2600元,县区级每件100至500元,部分乡镇每件30至300元的补助标准,全部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通过采取激励机制,有效激发了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积极性。
近年来,宁夏先后吸纳892名律师、公务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173名退休政法干警,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建国说,律师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合理、成本更低的纠纷解决专业意见。
目前,宁夏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814个,人民调解员25338名和专职人民调解员913名,建立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等2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