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未来三年完成21个重点项目
近年来,南川区强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力实施“改路、改厕、改水、治污、增绿”五大工程,农村环境越来越好。图为美如山水画卷般的兴隆镇永福村李家湾。通讯员 夏于洪 摄
本报讯 (记者 陈维灯)国庆前夕,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设宜居宜游美丽乡村,把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我市未来三年内将完成21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项目。
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截至2018年9月底,全市已完成约1300公里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65座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技术改造、27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
此外,我市已下达2018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7394万元,用于支持全市13个区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下达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14万元,用于支持南岸区生态振兴试验示范工作。
采取项目化、事项化、清单化形式,我市部署了未来三年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任务,确定了21个重点项目,并针对重庆实际,加大农村户厕改造和入户道路建设力度。
为此,我市将着力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所需资金纳入预算,同时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相适应;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规范有序吸引金融资金投入,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信贷支持,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三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完善农民参与引导机制,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管护。创新投融资模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运营。
在相关基础设施建成后,我市将着力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
首先是用规划进行管理,坚持把制定村规划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第一道工序。2019年,我市将全面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实行多规合一。坚持乡村建设先规划后建设,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
其次是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和意愿,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付费与投工相结合的管护经费分担和保障制度。
同时,我市还将探索专业化市场化的管护机制,加快培育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市场主体,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投、建、管、运。
在项目审批方面,我市将进一步精简优化,支持村级组织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让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引导当地农户参与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管理,激发农民参与建设美丽家园积极性。
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我市还将逐步建立完善区县和市级部门生态振兴联系机制、工作通报机制、工作推进机制、督查评估机制、动态管理评估机制等5个方面制度。
各区县将以“五沿”区域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科学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一仗。
此外,我市将加强对乡村振兴试验示范区县的调研,督促指导区县合理确定试验示范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步骤,争取早日见效果、出经验、树样板、立典型。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即将出台的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方案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尽快启动“乡村生态振兴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和“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体系评估指南”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