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山:聚焦扶贫领域严惩“微腐败”
今年来,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针对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常态化开展“问作风、问意见、问症结、问线索”工作,严管“微权力”,严惩“微腐败”。
层层压实责任,问“作风”。实行“清单式”管理,每季度初向各县市和行业扶贫部门安排季度任务清单,各职能部门定期自检自查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完成情况,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州纪委监委实行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提示预警制度、督促指导业务工作制度,层层压实监督责任;各县(市)纪委监委开展赋予乡镇(街道)纪委监察职责试点工作,着力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各乡镇纪委试行“月派单制”,适时跟踪开展随机抽查,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普遍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
深入一线巡访,问“意见”。在全州推广基层巡访制度,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各乡镇纪委、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组织人员进村入户,采取专项巡访、个别走访、入户调查、召开群众会和党员会等方式,收集基层一线群众对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纪律作风的意见建议,了解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在基层落实的情况,对收集的群众诉求,认真梳理研判,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组织力量严查快处。截至目前,全州共开展巡访4277次,走访群众2.1万余人次,收集问题593个、意见建议285条,提醒谈话17人,约谈26人,问责2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
严抓公开报备,问“症结”。细化村务公开报备制度,把惠民政策、有关工作程序、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群众普遍关心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等作为必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村委会在每月底将当月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等情况报送乡镇纪委备案核查,各乡镇纪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公开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全面推行乡镇纪委资金监督台账制度,对乡镇的扶贫、救灾救助、涉农补贴、涉农项目等资金类别、数量、使用范围和对象、审批程序、资金去向和用途、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各类民生资金“跑冒滴漏”。截至目前,全州累计报备村务公开事项9988项(次),建立资金台帐245类2072笔资金94010.48万元,各级纪委监委对报备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2415项(次),发现问题470个,督促整改问题42个,排查问题线索29个,约谈24人,提醒谈话4人,通报批评2人。
开展专项行动,问“线索”。各级纪委监委实施全面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信、访、网、电、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与公检法、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广泛收集案源线索。开展第二轮“廉洁扶贫”专项行动,重点对2015年以来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在全州范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县际交叉检查和州属部门重点检查,着力发现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中违反政策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采取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提级巡察和常规巡察等方式持续将巡察“利剑”向基层延伸,针对存在问题,罗列清单,逐条对账,强化整改,把巡察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线索。
据介绍,今年来,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流转、第一时间批示、第一时间办理,对于紧急重要线索做到当日批、当时转、即时办,形成协调一致、紧密配合、环环相扣的优先快速反应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纠正和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373个,给予党员干部批评教育、谈话提醒348人,问责干部10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80起212人,问责单位4个。(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