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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四表四标”规范派驻机构考核

原标题:海淀:“四表四标”规范派驻机构考核

近日,海淀区纪委区监委组织召开本年度派驻机构第二次工作例会,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会。会议通过推行“四表四标”率先落地量化考核工作模式,规范工作流程,量化考核标准,促进各派驻机构纪检监察组依法依纪、廉洁高效履职。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查办区纪委区监委交办问题线索73件,查办自收问题线索54件,立案27件,谈话提醒330余次,函询35起,向被监督单位提出工作建议35条。

“四表”规范工作流程。“四表”分别为《问题线索转办呈批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报送呈批表》《监督工作情况登记表》和《派驻工作报表》。将派驻工作量化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线索处置、请示报告四部分,明确了监督工作的监督方式、处理途径,以及发现问题线索办理流程、问题线索转办流程。“四标”量化考核标准。四个指标分别为: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占30分;坚持深抓实做,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情况,占30分;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占20分;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占20分,总分100分。将“四标”落实到2018年15个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等八个量化考核项上。会议指出,派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擦亮“探头”,以“四表”梳理派驻工作发现问题情况,培养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派驻工作要坚持效果导向,站好“前哨”,以“四标”督促激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作为。派驻工作要坚持责任导向,勇于担当,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文/张倩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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