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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倡者孟晓苏解说“保险版以房养老”

原标题:首倡者孟晓苏解说“保险版以房养老”

孟晓苏。资料图

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

在国内提及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有一个绕不过去的人,那就是孟晓苏。

孟晓苏有着非常丰富的人生履历,曾做过汽车厂的工人,也曾在第一高等学府深造后担任国家领导人的秘书,深度参与了上世纪80年代波澜壮阔的改革,亦担任房地产央企的董事长,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早在2003年,孟晓苏就曾向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建议,推进以房养老保险业务;2014年,在原保监会推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后,担任幸福人寿董事长的孟晓苏,也身体力行带领公司推进相关产品的设计、落地和推广。

如今,孟晓苏早已从幸福人寿董事长的位置退了下来,但他仍关注以房养老保险的进展。他会在朋友圈转发一些与房地产、以房养老保险相关的文章。而且,他还有个习惯,在转发这些新闻的同时,会配上自己的解读,或者对一些表述不准确的报道进行澄清。

目前,以房养老保险扩围的大幕已经拉开,他如何看待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试点结果以及以房养老市场的发展。近日,法治周末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孟晓苏。

推以房养老保险是“有情有理”

法治周末:您是国内提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第一人。当时是有哪些因素促使您产生了这样的思考?又是基于哪些考虑呈递给温总理的?

孟晓苏:其实最初有这个想法是在2001年,当年我就发表了这方面的文章。1996年,我担任房改课题组组长,主导设计了房改方案。经过1998年的房改,老百姓有了房产,当时我就想,有什么财产就可以考虑拿什么来养老,而且房屋增值可以使以房养老更具备条件。如果将住房反向抵押保险做出来,那么老人就可以在传统的储蓄养老、子女养老、社保养老之外,多一种以房养老的选择。

2003年,温家宝当选为国务院总理,在此之前,他曾担任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组长。作为一位曾经在中南海与他共事过的干部,我就想着将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提议,作为一份礼物呈递给温总理。当天,温总理就对此作出了批复,让原保监会和原建设部进行研究。同年8月,两部委就将《关于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报告》上报给国务院。不过,当时因为多种原因,该提议一直未能落地。

法治周末:从您提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设想,再到2014年原保监会提出试点指导意见,过去了将近13年。其实当时业界并不是很积极,您主导的幸福人寿也是市场上唯一将该业务实质落地的险企,外界评价说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更多是您情怀的产物,您对该观点是否认同?

孟晓苏:我认同,的确是需要有情怀,不过是“有情有理”,既有情怀也有理论指导。上世纪80年代,我在中南海工作期间,亲身参加将农村改革从安徽推广到全国的实践,后来我所讲出的“改革从安徽开始,就是从万里同志开始;开放从广东开始,就是从习仲勋同志开始”受到广泛认同。当时老一辈领导人推动改革开放首先就是一种情怀,同时也都是有先进的理论作为指导的。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是如此。一方面,中国是人口老龄化大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超过2.4亿人,其中无子女家庭占到10%、失独家庭超过100万个。这是一个潜在需求非常大的市场,他们的养老问题需要引起社会重视;另一方面,房产是大部分中国家庭的主要资产,而作为以房养老的基础,房产的价格在持续上涨。

我统计了美国和中国房价上涨的数据:美国40年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收益率高达142%,其中包括了房价上涨;中国近30年来房价总体上涨20倍,平均每年上涨10.5%。从近年情况看,房地产市场短期内虽然出现一些波动,但总体上是上涨的。这是我推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数据基础与重要条件。

试点并非“遇冷”

法治周末:就幸福人寿的试点情况来看,4年累计承保了105户,有媒体和业内人士用了“遇冷”一词来描述,认为这一产品缺乏市场需求,对此您怎么看?

孟晓苏:我在试点市场上就卖两屉包子,现在一多半已卖出去了,怎么能认为是没有市场需求?当初进行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时,幸福人寿确定的规模就是200户。考虑到试点规模的限制,幸福人寿没有做任何广告,多是老人主动找上门来。目前取得这样的成绩,已经是很大的成功。

法治周末:截至目前,申请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4家企业中,只有幸福人寿一家在开展业务。您认为,是哪些因素导致其他保险公司不敢轻易涉足呢?以房养老保险要扩围至全国的话,还需要哪些支持?

孟晓苏:他们主要是担心房价下跌。2003年,我把以房养老保险推荐给保险业时,房价仅为现在的十几分之一。后来我曾问过国内某大型保险公司的董事长:“当时你们为什么不做呢?”对方回答:“不就是担心房价跌嘛。”我问他:“这10年房价实际上怎么样了呢?”对方感慨道:“别提了,房价都涨到天上去了!”

我担任幸福人寿公司董事长期间,曾在一次行业会议上问其他几家保险公司的董事长:“现在你们做不做呢?”他们还是在迟疑,问我道:“今后房价会跌吧?”

其实,目前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市场最大的问题并非出在需求端,而是出在供给侧,即许多保险公司出于担心房价下跌,不敢进入这个领域。除了让他们正视房价不断上涨的事实之外,我认为中国有必要借鉴美国和新加坡的做法,由政府或政策性再保险公司对做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企业提供再保服务,以此降低保险公司所担心的风险,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随着房价上涨,这些再保险公司肯定是会赚钱的。

法治周末:目前,很多人认为如果参保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未来老人故去后,房子就归了保险公司,心里或多或少有一些顾虑,不敢轻易涉足。

孟晓苏:房子不会归保险公司,这些担心是认知上的误区。以幸福人寿推出的房来宝A类产品为例,老人离世后,优先由子女清偿老人所领取的给付金与利息,从而完全继承这套房屋。如果子女不予清偿,保险公司也不能占有房屋,依法必须按公允价值拍卖。所谓“死后房归保险公司了”是误传。拍卖所得优先清还本息,其余的归老人子女所有,若有亏空则由保险公司承担。而且老人按月领取的给付金依法是免税的,这是一种对老人很有利的保障型产品。

保险产品设计应该更多元化

法治周末:目前,在房价快速攀升的背景下,很多人认为参保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老人领取的金额较低,抑制了老人购买该产品的积极性,您如何看待这一观点?

孟晓苏:目前,市场上只有幸福人寿推出的一款“A”类产品,它已能解决入保老人“又住房、又拿钱”的需要,每月给付金都要比社保养老金多出不少。譬如500万元价值的房产,65岁男性老人每月大约可领取1.51万元,未来房产增值归老人,房价下降则保险公司独担风险。对于老人而言,这种产品的缺点就是房屋增值后老人不能多得给付金,保险公司还要求老人买“延期年金保险”,以备给长寿老人终生支付给付金。

而实际上随着这几年房价上涨,幸福人寿所保老人的房产价值普遍提升约50%,已化解了保险公司风险并留有潜在收益。如果未来再推出“参与型产品”即幸福人寿的“B”类产品,就能避免“非参与型产品”的以上缺点。这类产品的房屋增值由老人与保险公司分享,老人可以更多领取给付金,保险公司所分得的部分则计入预期收益,那时“延期年金保险”就可免除。

当然,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和不断细分,市场上可以继续推出C类、D类等多种产品,届时老人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在多种产品中进行选择,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可以对养老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站式养老服务”易存道德风险

法治周末:目前,在养老市场上,有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一站式养老服务”,价格不菲,一些老人选择卖掉房子,然后购买这种保险产品进行养老,您如何看待这种养老服务模式?

孟晓苏:总有人希望保险公司能为老人设立“一站式养老”服务,期望保险公司不只给老人钱,还要提供医疗与护理服务。有的保险公司在建好养老公寓与医院后,也要求入住者必须事先“购买人寿保险”。

但这其中是存在“道德风险”和利益冲突的。譬如不少保险产品都规定,老人活多久保险公司就得赔(给付)多久,保险业把这种风险称为“长寿风险”;而老人去世的早,保险公司就能赚钱。那么这问题就来了:到了老人病危需要抢救的时刻,保险公司的医院是救还是不救?试想若把老人给救活,保险公司就得继续赔钱;而延迟抢救一会儿老人魂归西土,保险公司就能赚钱。这时医院会怎么做呢?这事儿想想就觉得挺可怕的,这里面存在着巨大的“道德风险”。

法治周末:这样的设计是否也容易给保险公司带来法律风险?

孟晓苏:在“一站式养老”模式下,我们只能期望保险公司里都是好人,医生更是医德高尚,都会不惜一切代价去抢救老人。问题在于老人们早晚要去世,那时有谁能保证子女们不会去起诉保险公司谋财害命呢?他们只要拿出双方签订的保单,就足以作为证据证明这件事了。几单诉讼打下来,保险公司遭谴又赔钱,那时他们就会明白,“一站式服务”原来是保险公司的陷阱。

正确的政策设计应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所以我从来不主张“一站式养老服务”,而是要由不同的机构分别去做这件事,顶多让无利益冲突的社会机构帮助老人联系协调。

而“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可以很好地避免这一点,它只是负责给老人支付给付金,老人拿着钱另外去购买养老服务。若老人非要住保险公司的医院,也要住别的保险公司的医院。或者让保险公司的医院通过足够的权益隔离,彻底割断它与保险产品之间的利益冲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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