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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第二阶段即将打响!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原标题:权威发布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第二阶段即将打响!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8月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进驻山东以来,在中央督导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采取霹雳手段和雷霆举措,迅速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形成大兵团作战格局,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山东战役”第一阶段任务已经完成,首战告捷,效果明显。“山东战役”第二阶段即将打响,各参战单位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乘胜追击,发动新一轮攻势,做到目标再精准、战法再创新、火力再集中、宣传再发动,指挥更高效,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山东战役”这场硬仗。今天下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近期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入驻山东后,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尤其是“山东战役”取得的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坚持高点站位,科学谋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上下齐心协力,强力组织推进,对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查出一批黑恶犯罪“保护伞”,挖出一批腐败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丰硕战果。截至9月25日,全省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2660件,其中打掉涉黑组织5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84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267件,刑拘犯罪嫌疑人13074人,1322人投案自首;起诉黑恶势力犯罪196件1080人,已判决黑恶势力犯罪102件659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66起1064人。

瞄准黑恶犯罪,

出重拳下重手

一是精准施策全力攻坚。公安机关勇于打头阵,各级全部成立线索核查工作专班,落实快速核查机制,发动“山东战役”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查结群众举报线索1130条,其中,中央督导组督导245起案件、线索,已查结114起。对中央督导组督办和重点敏感线索,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羁押、指定管辖等措施,全力强化侦查打击、审讯攻坚,稳、准、狠实施有效打击,确保打得主动、打得精准。

二是集中行动扩大战果。以“山东战役”为总抓手,公安机关扎实推进“铁拳”“金剑”集中行动,打击处理了一大批侵蚀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土霸王”;依法严惩扰乱金融秩序、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黑恶团伙48个。“山东战役”发动以来,共打掉涉黑组织1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999人,285人投案自首;起诉黑恶势力犯罪57件338人,判决黑恶势力犯罪47件294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7起300人。

三是追缴黑财除恶务尽。坚持黑帮、黑财一起打,努力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对侦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通过“深入查、全面缴、依法判”,彻底斩断黑恶势力资金链条和伸向经济领域的黑手。专项斗争以来,查扣涉案资产18.1亿余元,判财产刑343人,罚金总额人民币3141万元。注重延伸打击洗钱犯罪,目前已有3起涉黑洗钱案件侦办或审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对易垄断、高利润的行业,由国土、住建、交通、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整顿,严肃查处“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行为,做到除恶务尽、不留后患。

四是联打联动协同作战。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公检法机关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握指成拳,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部门及时双向移送线索;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打击效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依法快审快判,及时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彰显法治权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凑数、不拔高、不降格,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坚持零容忍,

彻查保护伞

一是优化工作机制。纪委监委机关内部建立纵向统筹协调机制,与政法机关建立横向沟通协作机制,形成深挖彻查“保护伞”的强大合力。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分管负责同志对各市纪委书记进行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督导组赴各市专题督导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所有成员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部门履职尽责,形成合力。

二是强化监督执纪。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近两年已侦破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梳理发现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425件,进行深挖彻查。严肃查处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对烟台市西泊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永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进行深挖彻查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对36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1人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组织开展非法采砂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督导,被督导的5个市共梳理“保护伞”问题线索87件,立案20件,办结11件,给予党纪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三是深化震慑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公开通报典型案例,截至9月25日,共通报曝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53起、385人,持续营造不敢的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

加强源头治理,

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一是健全预防机制。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政法机关从破获的涉黑涉恶案件入手,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深入剖析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原因,注意发现行业、领域的监管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研究完善政策、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止“边打击、边滋生”。截止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检察建议191件,全省法院共向住建、城管、银监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2条。

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推动国土、交通、住建、工商、旅游等行业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参与的企业或者雇佣黑恶势力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从根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筑牢防黑防恶堤坝。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省共摸排确定党组织软弱涣散村3157个,全部建立工作台账,集中帮扶整顿,建强战斗堡垒。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对新当选的村干部进行“二次体检”,对发现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坚决调整撤换。今年以来共调整村党组织成员238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199人。积极推进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打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增强城乡对黑恶犯罪的“免疫力”。

广泛宣传发动,

围剿黑恶犯罪

一是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强大声势。“山东战役”期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大造声势,打好宣传舆论斗争的主动仗、整体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9月中旬,中央多家主要媒体和政法媒体,对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采访。全省政法新媒体矩阵已发布各类扫黑除恶信息1860余条,各级媒体发布稿件610余条,阅读总量突破1.9亿次。在广大农村,充分利用综治大喇叭,循环播放扫黑除恶有关政策措施、战果案例和举报方式,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

二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积极性。按时兑现《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全省共发放奖励103.6万元,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通过三大电信运营商,向号码归属地为山东的9000多万手机用户,以及正处于山东境内的外地手机用户群发短信,全区域全覆盖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加了各界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认可度。充分发挥全省30万综治网格员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覆盖面广的优势,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前沿哨兵”,参与监督举报、搜集线索、配合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成为政法机关扫黑除恶的“千里眼”“顺风耳”。

三是形成对黑恶犯罪分子强大心理震慑。9月15日,省扫黑办牵头,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敦促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信息等,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在街道社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场所广泛张贴通告,并综合采用公开通缉、通告威慑、动员规劝等方式,分化瓦解黑恶犯罪组织。从《通告》发布至9月25日,短短10天时间里,有送子自首的、有劝夫归案的、有自行投案的、有检举立功的,投案自首的已达159人。对主动投案的涉黑涉恶人员,及时核实身份,在查明其全部犯罪事实的前提下,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审、不予起诉或当庭释放。

强化担当意识,

扛起政治责任

一是“五级书记”抓扫黑。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党的领导,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两次参加中央督导组对接会、召开全省视频会议、省委常委会及时研究边督边改工作,并亲自部署进一步压实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了五级书记齐抓扫黑除恶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落地生根。

二是勇于担当作为。各级各部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摆在突出位置上,全省上下总动员,齐心协力抓扫黑。为落实责任,部署开展四级约谈,市委书记约谈县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市公安局局长;县委书记约谈县领导小组组长、县公安局长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约谈派出所所长和村支部书记,逐级压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全省共组织约谈87393人。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多个督导组,由领导干部带队,对全省17地市进行了全覆盖督导检查。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公检法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对青岛、烟台、潍坊、济宁、日照、聊城等市开展调研督导,督促问题整改。对中央督导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逐一整改、举一反三,雷厉风行抓好整改。省委常委会决定,建立督导长效机制,采取领导分包督导责任制,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包靠市、县、乡和成员单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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