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重申纪律要求严防“节日病”
近日,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重申纪律要求,及时提醒综合监督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过一个文明、廉洁的中秋节、国庆节。
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要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党员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要做到“十严禁”,即: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节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送月饼;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参赌涉赌等行为;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同时,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节日期间,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将深入综合监督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达瓦央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