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习贯彻条例】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把学习《条例》作为行为准则
自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条例》,教育党员要把《条例》作为日常工作的行为准则。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明确了行为底线。
《条例》印发之际,正值总社弹性工作期间,总社纪委在支部书记微信群中发出通知,要求各支部在弹性工作期间开展自学,为下一步集中学习打下理论基础。
9月12日,总社纪委召开纪委会,纪委书记陈锦强调,学习《条例》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把《条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新旧对照,通篇学习;要有计划、有重点、多形式开展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9月13日,陈锦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上对《条例》内容进行了宣讲,从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七个要点和修订的意义三个方面,逐字逐句对照原《条例》找不同、看变化、讲案例,对新《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重点讲解了对普通党员提出的纪律要求。陈锦强调,党纪党规为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提供了坚强保障,新《条例》彰显了政治性、时代性和实践性,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写入总则,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和行之有效的规定转化为纪律条文,实现了条例的与时俱进;将党纪党规与监察法衔接更加紧密,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
通过学习,总社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得到提高。许多普通党员纷纷表示自己对《条例》又有了更深的理解,更加意识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更加自觉的责任担当、更加严明的作风纪律、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总社各项事业持续发展。(文/任炳宇 责编/锁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