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部门:2018年全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确定 共计3604个
新京报快讯 (记者王俊)日前,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公布2018年度各省(区、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共计3604个。农村和艰苦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
广东指标300个数量最多
《通知》对全国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作出安排部署。
根据发布的各省(区、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广东指标数最多,共计300个。河南、山东分别以261个、259个紧随其后。四川得到201个,江苏有197个,河北得到191个指标,上述五省数量位列前五。
相比之下,北京有77个指标,上海拿到59个,并不算多。青海、宁夏、西藏各获22、20、13个指标,数量较少。
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
《通知》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等实行分类评价,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育人。
进一步畅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渠道,适当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评审方法为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30%。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年底前报人社部、教育部备案,未经备案不予认可。
农村和艰苦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
《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
“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通知》指出。
农村教师参与职称评审,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