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款旅游 开假证明应付整改
广州日报讯 公款旅游被审计发现后,竟然通过开具虚假证明等方式应付整改……中秋、国庆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广东省纪委昨日通报了4起节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3年6月6日至16日,时任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善积与时任市司法局计财处处长的王汉东等一行6人赴俄罗斯、瑞士、捷克参加公务考察活动,考察期间擅自变更考察路线,参观莫斯科红场、瑞士雪山、捷克布拉格大教堂等旅游景点。该公务考察超支费用10.54万元,其中2.14万元在因公出国考察费用中列支,8.4万元以考察费名义在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公证处违规报销。2016年8月,该问题被审计部门发现后,市司法局通过旅行社开具虚假证明等方式应付整改。2018年4月,广州市纪委给予吴善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汉东党内警告处分,其他4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被收缴。
2013年元旦至2014年中秋节期间,时任惠州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董国路与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林锐、副调研员邓秉文、行政科科长高莹等人商议,违规决定以“节日补贴”“上下半年补贴”等名义给单位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56.02万元,资金从单位私设的“小金库”内支出,其中董国路等人领取2.28万~2.78万元不等。此外,董国路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9月,惠州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董国路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分别给予邓秉文、高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林锐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违纪款被收缴。
2013年至2015年,马晓帆在担任盐田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期间,于春节、中秋等节日前后5次收受监督对象所送礼金和购物卡共计4万元。2017年9月,盐田区纪委给予马晓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012年底至2017年6月,汕头市濠江区疾控中心主任郑伟江长期在下班后将单位公车开回其居住地,特别是2017年初全省推开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郑伟江仍将该车开回其居住地停车场停放,并在双休日期间驾驶该车办私事,同时在单位违规报销停车费用9680元。2017年11月,濠江区纪委给予郑伟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上述4起发生在节假日期间的典型“四风”问题,有的借公务考察之机出国旅游,有的利用节日变相发钱,有的打着习俗幌子收受节礼,有的则把公车当作私人交通工具,个别领导干部面对监督,甚至虚假整改、欺上瞒下。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体现了全省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
该负责人强调,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每一个节点都是反“四风”的一场硬仗。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纠正“四风”工作,严防节日歪风回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越到重要节点,越要克服惯性、惰性,提高警惕性,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