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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逝者骨灰海葬奖亲属3000元 10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深圳出台政策奖励节地生态葬,逝者骨灰海葬奖亲属3000元

9月1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深圳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处获悉,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葬,深圳市民政局日前印发《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若深圳市户籍逝者骨灰海葬,每具骨灰可获得3000元奖励。

公开报道显示,深圳是国内较早推广“生态葬”的城市,生态葬有树葬、海葬、花坛葬等几种形式,均为免费。据统计,从1998年深圳首次实行海葬,已有超过3.6万人选择海葬,树葬有近500人。

上述《办法》显示,节地生态安葬是指骨灰海葬和通过撒散、深埋等不保留骨灰、不留标识、不单独留名的草坪葬、树葬等生态葬式。其中,若骨灰海葬,按每具骨灰3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其他节地生态安葬则按每具骨灰1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办法》规定,节地生态安葬由市、区民政部门集中组织,骨灰海葬由深圳市殡葬管理所负责承办;其他节地生态安葬由公墓负责承办,并报所在地的区级民政部门备案。享受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应符合下列条件:1。逝者生前为深圳市户籍;2。逝者生前已通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委托办理节地生态安葬事项等方式作出愿意参加节地生态安葬的表示,或其亲属、法定监护人对参加节地生态安葬无异议;3。参加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若逝者生前为非深圳市户籍人员,不享受节地生态安葬奖励,但经办人可以免费参加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上述《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节地生态葬奖励申请人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组织承办单位应严格审核。冒领、骗取奖励金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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