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再也不想看到“打5元麻将被拘留” | 新京报快评
又见打小麻将被拘留的案件。
8月23日晚,广州市民肖先生和几个朋友在一家餐馆打5元输赢的麻将,结果他们因“赌博”行为,被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下称“增城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目前萧先生已经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还自己清白。
当下在有的地方,麻将已经成了一把德谟克利斯之剑,让部分雀友战战兢兢,亲友之间几块钱、“人畜无害”的小彩头,就可能被认定为赌博。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的只有“赌资较大”的才构成治安违法。早在2005年,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但是,何谓“少量财物输赢”?有的公安机关按“个人赌资”统计,有的按“人均赌资”统计,有的就按“现场收缴赌资”统计,这就明显降低了“违法门槛”,给了执法者以较大的裁量权。
因为打麻将的标准威棱不可测,造成了很多不确定性,就在去年,武汉市政协委员许方辉还要求武汉警方公示对麻将执法的标准,这被称为中国首个“麻将提案”。武汉警方最终表态称: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
而以广州肖先生这次案件来说,在茶楼里和亲友打麻将,输赢只有5元,现场收缴的所谓赌资也就400多元。这样的彩头就广州当地的收入水平来说,当属于亲友之间的正常娱乐,并没有触及赌博行为所指向的严重毒化社会风气的危害,算是“小耍怡情”,而不是赌博。
一场老友之间只有几块钱输赢的麻将,却换来了多天的行拘之灾,这浪费了司法资源,也会造成负面示范。
事实上,哪怕公安部、地方公安机关一再公布执法标准,却仍然没有拦住这种“五块钱麻将就被拘留”的案件发生。7年前的2011年,成都市民王彬如和朋友打麻将被拘留15日,她把官司一直打到了最高法。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今年6月,四川高法撤销了当初公安机关的拘留处罚。
由此可见,执法者本身也该受到监督,对于不合理的“麻将执法”,应该通过司法审查予以监督、纠正。
文 | 沈彬(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