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生即开除”要删除,一个时代过去了
撰文| 高语阳
海南省拟删除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过于严厉的处分措施。
计划生育政策变革的大潮仍在继续。28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草案)提交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超生开除或辞退等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过于严厉的处分措施拟删除。
从201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至今已经快三年,从上到下各个层面都在发生着变化。
曾影响了一个时代的计划生育政策,正在逐渐显现出新的面貌。
删除“超生即开除”
在这个领域,海南算是走在前列,这次修改决定草案删除的内容在全国范围来说,也很有代表性。
比如,超生开除或辞退等处理措施拟删除。
据《海南日报》报道,修改决定草案删去了现行条例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过于严厉的处理措施,如生育费自理,产假不发工资,男女双方三年内不得提职(含技术职称)、晋级和领取奖金,超生开除或者辞退等。
同时,取消流动人口提交婚育证明硬要求。例如,删除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后提交婚育证明的义务,将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提交纸质婚育证明改为提供本人及家庭人口的基本信息。
除此之外,为了防止遗传疾病和出生缺陷,修改决定草案增加了鼓励婚前医学检查的规定,规定海南省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由经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免费进行,其费用由市县人民政府承担,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参加婚前医学检查者1至2日的检查时间。
海南省做出政策调整还有一个背景。
去年5月,4位劳动法专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寄送了一份审查建议,认为广东等七个省的地方立法中有关“超生即辞退”的规定违反法律。同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向广东、云南、江西、海南、福建5个地方人大发函,建议修改“超生即开除”的规定。
从“计划生育”到“健康”
从部委层面来说,今年3月发布的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整合组建成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今年9月,新组建的卫健委公布“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方案”。
关于“计划生育”的工作,在2018年卫健委“三定方案”的主要职责一项中仅有两句话: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代管中国老龄协会,指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在2013年的机构改革中,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与原卫生部组建为国家卫计委。在当时卫计委的“三定方案”的内设机构中,新设置了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
而最新组建的2018年卫健委“三定方案”中,这三个司局都不复存在。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被撤销。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则更名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现在该司的职能为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除此之外,在很多保留机构的职能表述中,“计划生育”这四个字也没有再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健康”。比如,2013年卫计委“三定方案”中,规划与信息司的职能为“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年卫健委“三定方案”中,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的职能为“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公布,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第十三条中的“国务院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修改为“国务院卫生、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中的“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修改为“卫生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民政等部门”修改为“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
都将“计划生育”删除。
少子化的形势愈发严峻
虽然在政策上一步步在调整,但目前看来,我国新出生人口同比仍在减少。
今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7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截至去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13900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72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43‰。从年龄构成看,60周岁及以上人口24090万人,占总人口的17.3%,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15831万人,占总人口的11.4%。
不难看出,不论按照“60岁以上人口占10%”还是“65岁以上人口占7%”哪一种标准计算,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此外,尽管“全面二孩”推行了两年,但去年的新出生人口却比2016年还有所下降。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副院长于洪此前接受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采访,他说,2017年与2016年比较,年平均人数有所增加,但新出生人口有所下降,这意味着计算出生率时,分子减小、分母增大。“12.43‰这个数字,说明育龄人口生育意愿的下降,同时意味着中国面临少子化的形势愈发严峻”。
少子化所带来的挑战也显而易见,“现在逐渐减少的新出生人口,二十年后必然会导致劳动力人口占比降低。这意味着,我们的劳动力红利正在逐渐丧失”。
于洪介绍称,“单独二孩”政策出台之时,相关部委做过调查显示,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为13%。“我们将‘全面二孩’政策下的生育意愿下限就定在了13%,但是实际的数据一定高于这个数字。”
实际上,目前我国有些省份已经提前出现了少子化、老龄化叠加的情况。“虽然一些省份的少子化原因表现在年轻人的流出,但是客观上,其已经造成了社保收不抵支的情况”。于洪总结了几种有可能的应对措施,其中提及要调整人口年龄结构,但现阶段我们在改变生育政策方面并没达到预期效果。“仅仅放开二孩不能达到预期的话,也许还要配合更多的辅助政策,比如增加生育期间的补贴,增加婴幼儿抚养的保障等。”
资料 |《海南日报》 中国政府网 新华网 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