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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舒立春同志辞职的决定

原标题: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舒立春同志辞职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舒立春同志辞去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请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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