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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恶意转移财产 法院判七个月徒刑

原标题:老赖恶意转移财产 法院判七个月徒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9日讯 企图逃避执行,被执行人 “暗度陈仓”,偷偷转卖财产,最后终究难逃法网。诏安县法院以黄某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3年,黄某为开办养猪场,多次向江某借款,共计466000元。因养猪场经营不善,黄某拒不还款。后来,江某向该院起诉并于2014年5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初期,执行人员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但黄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并私底下将养猪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相关设施以27万元的价格一并转让给他人,并将签约时间提前到执行之前,此外还将其所有的1辆小型汽车以3万元转卖他人,随后黄某外逃。

执行人员穷尽各项措施,查无黄某下落,也无相关财产线索,案件执行陷入僵局。诏安法院工作人员反复梳理相关材料后,认为黄某存在为逃避执行债务转移财产的嫌疑,并将该案移送公安局立案侦查。2018年2月,黄某在厦门落网。

9月19日,诏安县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宣判,认为黄某作为负有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以转移财产的方式,致使人民法院的判决无法执行,又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经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吴惠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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