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00个检察瞬间|一根木料也要查清楚
1982年秋,检察员杜惠楷(右三)等人对张某家进行搜查时,对涉案财物进行清点、登记。
1982年,安徽省合肥市中市区检察院(现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办理了该院恢复重建以来首例贪污犯罪案件。
经查,张某利用为学校管理总务维修工作之便,贪污折叠椅、单人床、木料等物品,价值4300余元,涉案金额相当于当时合肥市一名普通公职人员8年工资的总和。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各种物资都比较缺乏,像折叠椅、写字台、单人床这些成品都有明确的价格,比较容易认定。但是,该案中还有圆桌木料、纱门木料、木板等半成品,材质、用途不尽相同,价值自然也不一样。为了查清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杜惠楷等人采取走访市场、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对这些涉案木料进行了严格鉴别,就连是枫树料还是杂木料都区分得清清楚楚,这为顺利“拿下”案件奠定了基础。最终,张某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作者:马云东 作者单位: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